翻墙:http://tinyurl.com/3e3k442 全文:http://is.gd/1SzG66 【大纪元2012年02月24日讯】(大纪元记者高紫檀综合报导)倍受关注的iPad商标争夺战有了新的进展。2012年2月23日,上海浦东法院就深圳唯冠提出的临时禁令申请、苹果提出的中止审理申请分别作出裁定:驳回原告深圳唯冠要求责令被告苹果停止销售"iPad"平板电脑的申请;本案中止诉讼。 作为唯冠iPad商标战的一部份,早前唯冠在上海浦东法院起诉苹果,申请法院禁止苹果iPad产品的销售。 唯冠申请对苹果的临时禁令 法院驳回 针对唯冠临时禁令的申请,法院认为,申请人深圳唯冠的申请获得法院支持的前提条件之一是被申请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本案中,被申请人苹果销售的"iPad"平板电脑来源于美国苹果公司,美国苹果公司等与申请人之间就涉案商标因转让合同引起的权属纠纷正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中。在该院作出终审判决前,涉案商标权归谁所有尚处于不确定状态。 因此,在美国苹果公司使用"iPad"标识是否构成侵权尚难定论的情况下,认定被申请人销售"iPad"平板电脑构成侵权尚缺乏依据。申请人要求法院责令被申请人立即停止销售"iPad"平板电脑的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驳回。 苹果要求中止审理 法院裁定中止诉讼 针对苹果要求中止审理的申请,法院认为,被告苹果销售的"iPad"平板电脑来源于美国苹果公司,美国苹果公司和IP申请发展有限公司已就涉案商标因转让合同引起的权属争议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院虽于2011年11月17日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美国苹果公司等的诉讼请求,但美国苹果公司等已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现该案尚在审理中,故裁定中止诉讼。 唯冠与苹果最近就iPad商标权争执不停,双方在中国多地法院进行诉讼。2012年2月17日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判决书,判定苹果经销商深圳某店禁止销售苹果iPad相关产品。这是iPad商标纠纷开始至今,首家被法院判定败诉的苹果经销商。 2012年2月29日苹果在深圳起诉唯冠要求确认其为iPad大陆商标专用权人一案的二审,将在广东高院开庭。 (责任编辑:谢东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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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24日星期五
唯冠诉苹果受挫 沪法院驳回禁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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