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墙:http://tinyurl.com/3e3k442 全文:http://is.gd/1SzG66 (维权网信息员周维林报道)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大桥办圣埠村村民杨玉秀因上访被拘留、劳教,2012年4月25日上午,杨玉秀丈夫到安徽省公安厅递交行政复议书被拒绝接收材料。 安庆女访民杨玉秀因养鸡场被"政府动用黑社会长矛帮强拆"而上访,多次被行政、刑事拘留。2011年11月28日被安庆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宜劳审字【2011】第61号《劳动教养决定书》决定劳教一年三个月,所外执行;2012年3月28日又因丈夫杨小胜与其他访民上访,被安庆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宜劳教撤所外字【2012】第1号《撤销所外执行投送场所执行决定书》认定为是煽动者,于3月28日20时在打工的旺旺集团安庆公司门前,杨玉秀被警方抓捕后直接送到位于合肥市的安徽女子劳教所。 4月25日上午9时许,杨玉秀的丈夫杨小胜到安徽省公安厅递交《劳动教养复议书》, 执法科黄科长拒绝接受,其理由是杨小胜提起行政复议已经超出法定的两个月期限;而当杨小胜提出能否就宜劳教撤所外字【2012】第1号《撤销所外执行投送场所执行决定书》提起行政复议,黄科长查阅了资料后回复:《撤销所外执行投送场所执行决定书》中最后的一段文字中的"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提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应该有,有也没有用。也就是说,杨小胜、杨玉秀不能对宜劳教撤所外字【2012】第1号《撤销所外执行投送场所执行决定书》提起行政复议,如此则剥夺了他们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权利。 安庆杨玉秀被劳教撤销所外执行决定,行政复议被拒收(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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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25日星期三
安庆杨玉秀被劳教撤销所外执行决定,行政复议被拒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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