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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10月20日讯】(大纪元记者王量报导)大陆的劳教制度严重侵害公民人权,公安机关无须经法庭审讯,即可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大陆司法部近日透露,目前大陆被劳教人员数量有6万多,自劳教制度实施以来,被劳教人员最多时达到30余万人,最少时也超过5000人。大陆各界民众呼吁直接废除劳教制度,“劳教制度不废除,天理不容”。
目前被劳教人数高达6万多人
大陆的劳动教养制度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司法制度,公安机关无须经法庭审讯,即可将公民投入劳教场所实行最高期限为四年的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等措施。这一制度是中共从前苏联引进的,被指严重侵害公民人权。
18日,司法部司法研究所所长王公义在蓟门决策论坛上透露,目前大陆被劳教人员数量有6万多,自劳教制度实施以来,被劳教人员最多时达到30余万人,最少时也超过5000人。
这仅仅是官方公布的数据,有学者认为,实际的劳教人员人数,肯定要超过这一数据。
国际上有一个公认的司法准则:要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必须经过公正的司法程序,由独立的法庭来裁决。而按照大陆的宪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法规,也必须由人大立法。
一年的时间内,最多时30多万人不经过司法程序就被限制人身自由,这无疑是巨大的罪恶!而这一罪恶的直接原因就是劳教制度。
铁流:劳教不废除 天理不容
中共官媒10月9日发布消息称,政府已在就劳教制度的改革进行研究。但是,官方只承认劳教制度“一些规定和认定程序存在问题”, 仍称“劳教制度有法律依据,为维护中国的社会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
对此,年近八十的大陆著名的作家、记者铁流先生10月20日向大纪元记者表示,劳教制度违反宪法,早就应该取缔。他说:“劳教制度一直存在了50多年,不是改革的问题,必须彻底废除。不废除,天理不容。”
铁流称,他是劳教制度的受害者,1957年,他被划为右派,开除公职后送劳教,“当时没经过任何法律程序,是工作单位宣布劳教决定的。”
铁流介绍说,劳教从1957年开始,是当时专门为打击右派而设立的,当时官方说有58万右派,而实际上有300多万。“他们都一样,政府没有办法用法律来处理,就送劳教。”
铁流说:“劳教和劳改一样,劳教所内面照样打人、捆人、吊人,照样暗无天日,甚至比监狱还要黑暗、可怕,内面还要小监狱、集训队。”
铁流认为,劳教制度是中共政权直接对人民进行镇压。“如果对政府异议、或觉得不对,就送去劳教,不经过法律程序。劳教是极端黑暗、极端残暴、极不人道的怪胎,应该坚决的取缔,这就是中共政权违反人权、违反人性的的一个典型的罪恶的东西。”
律师:劳教制度必须废除 不是改革
许多大陆法学界人士,也呼吁直接废除劳教制度。
广州知名的律师唐先生表示:“劳教是一个暴政,必须无条件的废除,不是改革的问题。”
唐律师认为,如果废除劳教涉及的的问题比较复杂,要花一定时间,那是另外一个问题。“在价值判断和最终的取向方面,通过另外的形式保留(劳教),那是不许可的,必须得废除。”
北京律师刘先生也表示:“劳教制度必须废除,而不是改革的问题。劳教制度的存在,很容易导致侵犯人权。”
刘先生称,在劳教制度下,公安机关有劳教的直接决定权,不需要通过任何司法程序,而且控制公民人身自由的时间长,用起来比较方便,这是废除劳教制度的一大阻力。
“劳教制度改革只是一个闹剧”
也有学者对劳教制度的改革、甚至存废都冷眼旁观。
大陆学者谈先生表示,劳教制度的存在,是一个正常法制社会的耻辱。“劳教制度不是改不改的问题,甚至也不是废不废的问题。”
谈先生表示,劳教制度的存在只是一个表象,我们应该就此追究:为什么劳教制度可堂而皇之的在中国实施了几十年?引进的目的是什么?哪些人要为这些恶行负责?这些才是问题的根本。
北京金律师则表示:“即使有正当的法律程序,还存在一个有没有公正的法庭的问题。只有司法公正、独立,主权在民,依法治国,党政分开,开发报禁、党禁,才能从根本上改变大陆民众的人权。”
“目前,中共仍然固守着共产主义的法学理论、阶级斗争学说,考虑的就是统治权,法律、监狱、警察都是它的工具,劳教制度改革只是一个闹剧。”金律师说:我抱着冷眼旁观的态度。
(责任编辑:李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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