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30日星期二

【禁闻】精神卫生法能否终结被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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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30日讯】近年来,中国大陆不断上演普通民众〝被精神病〞的事件。很多人批评,精神病院已经成为当局打压上访者和异议人士的工具。最近中共全国人大表决通过《精神卫生法》。其中规定:〝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那么这一法律是否能够终结〝被精神病〞现象呢?请看本台记者的报导。


10月26号,中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表决通过《精神卫生法》。这一法律是中国大陆关于收治精神病人的第一步法律,历经27年才得以出台。


大陆媒体号称,当初起草这部法律的关键并不是为了防止〝被精神病〞,但随着一系列〝被精神病〞事件的被曝光,这一内容成为立法的核心问题。


2003年10月,河南漯河农民徐林东因为反映情况,被乡政府强行送进漯河市精神病院,非法关押长达六年半。


2006年,〝武汉钢铁集团公司〞职工徐武,因状告单位不公待遇,而被警方和信访部门送进〝武钢职工二院〞精神科,长达4年。


2009年12月,〝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护士郭俊梅到信访办反映情况,被深圳市〝康宁医院〞故意诊断为〝偏执性精神障碍〞,郭俊梅被强行住院治疗。


而这部《精神卫生法》将于明年(2013年)5月1号实施,其中规定: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自愿住院的精神障碍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但同时规定:诊断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且〝可能危害他人安全的〞,可以由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那么,到底该由谁来鉴定精神障碍呢?《精神卫生法》规定,诊断应当由精神科执业医师作出。但现实是,大陆的精神病院和精神科医生往往听命于当局,出示假鉴定结果。比如:上述〝被精神病〞的郭俊梅,就被司法鉴定医师高北陵故意诊断为〝偏执性精神障碍〞。而〝武汉钢铁集团公司〞职工徐武的父母,则在警方和信访部门〝不签就判刑〞的巨大压力下,被迫在送儿子到精神病院的文件上签字。


北京律师唐吉田:〝今后的话,应该考虑相应的这些医疗机构有更大的独立性、更多的专业性,它只对病情和事实负责,而不应该掺杂其他的一些因素。〞


北京律师唐吉田认为,中国大陆每一次权力格局的调整都非常困难,但和生命健康相比,一切都不该成为阻碍。


唐吉田:〝如果说滥用了公权力、或者公权力干预插手医疗活动,插手医疗的这种专业的业务范围,那么显然存在着对当事益侵犯的现实可能。〞


网民也质疑《精神卫生法》能够解决〝被精神病〞的问题,有网友表示:被精神病现象是一种中国现行制度下官本位思想的产物,是这部法律能解决的吗?


香港居民朱柯明,曾经因为起诉迫害,而被投入监狱,遭受残酷迫害,他认为,这部法律有很大矛盾,实际上,真正的精神病人基本不会自愿治疗。朱柯明说,中共出台《精神卫生法》只是为了在人权方面掩人耳目,给镇压找藉口。当局可以对外宣称:所有被关押的人都是自愿治疗的。


〝诉江第一人〞 朱柯明:〝它(中共)不管什么法律,你是绝对不能相信的。它是没有法律的,尤其是在迫害法轮功上是没有法律的。现在这么多人被迫害死了,这么多人被送到精神病院去被迫害、被打药物,成精神不正常了,甚至给迫害死了,太多太多了。它从来没有说是按照法律来做什么事情。〞


朱柯明指出,实际上,中共体制号称为人民服务,但官员做的很多事情,比如:残酷打压抗议民众、贪污、出卖领土、等等,都是精神不正常的表现。


采访/田净 编辑/李谦 后制/君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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