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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10月13日讯】在美国方面10月10号公布的2012年中国人权报告中指出,过去一年,大陆民众对于争取权利出现了挫折和不耐烦的情绪。而同一天,10号,中国政府网公布了《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提出:“凡公民能自决的,政府都要退出;凡市场能调节的,政府都要退出”。这一表态意味着什么?这两个凡是,真的能成为十八大后中共体制的强心针吗?我们来听文昭的分析。
林澜:这“两个凡是”被一些官方媒体赋予了“改革”灯塔的意味,那么这是不是意味着政府要放权了?
文昭:那我们首先要问,哪些事情是公民、社会团体和法人能够自主决定的;哪些事情又是应该由市场来调节的,是谁来做这个判断?那么毫无疑问,还是党和政府。那么我们试问:律师行业能不能自我决定、自主管理了呢?各级党的官员从各地律师协会中撤出去?还有像什么影视行业、传媒和互联网能不能够自我管理、由市场来调节呢?我不认为党会从这些领域中撤出去。所以谁来划界、谁来做主这个事情没有发生变化。今天政府把手收回来,明天人亡政息、换个人上台可以把手再伸回去,主权在谁没有发生变化,这不是我们所说的政改。我们所说的民主的宪政改革,它一定体现为公民权的扩大、和专制权力的缩小这样一个过程。现代民主政治是一种代议制,公民行使做主的权利、行使主权,主要是通过选举来实现。现代社会的管理是一个很复杂的工作,一般人不具备这个知识和能力,你说让公民自主决定这是一句空话,他只能选出胜任的人去做。所以哪怕你是从县、市一级的基层直选议会开始,哪怕是像缅甸那样从议会的补选开始,但是选举是民主之基,这个是不能回避的。
林澜:那么当前的这个举措是否可以被视为起步,以后再深入推进,进入你所说的选举的领域?
文昭:那需要明确一下,所谓民主改革其实就是将主权交回给民众这样一个过程,如果当权者自己不愿交,最终人民就会用革命自己来拿。所谓新的”两个凡是”是做表面文章,事实是两头不讨好,就是你限制了政府的行政干预范围,伤害了政府的既得利益,但是你又不做体制上的改变去监督和约束它,那么政府就会通过别的途径把这部分利益给找补回来,抵消改革的效果。这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种事情发生过很多次了。另一方面你不把作主的权力真正交还给人民,人民群众也不满意,在过程中也难以凝聚起足够的支持力量来对抗改革的阻碍者。所以我说做这种表面文章是误人误己、两头不讨好。但最关键的是这种改革的力度和步伐,是跟不上危机发展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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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 文昭:新“两个凡是”是十八大政改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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