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7日星期二

近亿房产被三千万贱卖 吴英两起民事案件将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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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王量报导)今年5月,广受关注的浙江东阳富姐吴英案作出终审判决,吴英以集资诈骗罪被判死缓两年。11月27日,两起吴英集资诈骗案之前的民事案件将重审,案件涉及吴英近亿房产被以三千万贱卖。吴英前律师认为,这两起民事案件是后来的刑事案件的导火索。


2007年,浙江东阳以亿万富姐的头衔闻名遐迩的吴英,被当局拘捕,广受海内外关注。今年5月21日,浙江高院作出终审判决,吴英以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死缓二年,当日,吴英被送监狱服刑。


两起民事案件重审


11月27日,吴英两起集资诈骗案之前的民事案件将由浙江省金华市中院再次开庭审理。这两起民事诉讼案件是吴英起诉两名被告,追讨490万元卖房尾款。

  

两起案件被认为疑点重重。此前,吴英的一份申诉材料称,2006年12月21日(吴英集资诈骗案发前),她被债权人杨志昂(杨是吴英集资的下线)等人绑架,其间,杨强迫吴英签署空白档案三十余份,又拿走了吴英本色集团在东阳市14处房产的全部证件。


绑架案发后不久,同年12月28日,就出现了这两起吴英作为原告的民事案件。案件为吴英起诉胡滋仁和刘贤富两人,称将上述吴英的14处近亿房产以3430万元卖给两人,两人尚欠本色集团尾款210万和280万。


当日,金华市中院对这两起案件进行民事调解,调解结果是购房者付清上述490万元余款后,即可执行房产的过户手续。


两起案件的重审被安排在浙江女子监狱进行。


吴英父亲:两起案件为明显的假案


吴英父亲吴永正认为,这两起案件为明显的“假案”,是有人为侵占吴英房产所编造的案情,“这么明显的假案他们也敢作假。”


吴永正称,吴英当晚才从绑架中被释放,她本人当时并未去法院起诉。代表吴英起诉的是自称本色集团经理的安徽当涂籍男子毕健,其持有一份吴英签名的《授权委托书》,但吴英根本不认识胡滋仁、刘贤富和毕健三人。


此前,吴永正向《21世纪财经》说:“吴英当初买下这14处房产时花了近亿元,怎么可能三千多万就卖掉?”他表示,编造案情的目的就是希望通过所谓的欠款追讨,由法院立案判决房屋的产权归属,从而侵占这些房产。


吴永正称,案发后吴英一直在上诉,要求法院辨明购房合同真假。早在2011年11月,浙江省高院将此案发回金华市中院重审,但是,金华市中院一直压着没重审。


法院主动提起重审


吴永正表示,这次是金华中院几天前主动提起重审。“但我们不知道他们的目的,等开完庭才知道。”


吴永正一直对此案不满,日前他问金华市中院办公室副主任赵燕:“当初无缘无故的被你们开刷了,现在纠错有什么意义?”但对方没有回答。


吴永正表示,对吴英的集资诈骗案,“我们肯定还要申诉。”


中共后,中央书记降级,被踢出常务,前中央政法委书记退休,民间有猜测,这次吴英民事案被提起重审可能与此政局的变化有关,吴英的刑事案件或存转机。


吴英死刑案后的重重黑幕


被称为浙江“80后东阳富姐”吴英2006年12月,因债务纠纷,被浙江义乌市的杨志昂、杨卫陵的杨氏家族成员绑架,并被强迫签署空白文件三十余份,被强迫交出数张银行卡密码,现金数万元、现金支票330万被抢走。


事后,吴英报案,但当地公安机关一直没有立案,而吴英却在两天后收到一封装有两颗子弹的信封。


2007年过年之前,资金链趋紧的吴英被刑事拘留,理由是“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吴英的辩护律师张雁峰认为,吴英的行为不构成集资诈骗罪,只能算民事纠纷。但法院完全不理会这些意见。法院认定,吴英非法集资人民币7.7亿元,实际集资诈骗人民币3.8亿元。吴英的罪名从被拘时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成了可判死刑的“集资诈骗”罪。2009年10月,吴英一审被判死刑。


吴英被抓后,她的本色集团固定资产有的被低价拍卖,而有的去向不明。其中包括:本色概念酒店,至少5000万,450万拍卖;38辆汽车,2000多万,390万拍卖;法拉利,375万,去向不明;珠宝,7000多万,去向不明;博大新天地 商品房买断销售权定金,500万,去向不明;希宝广场定金,500万,去向不明;本色集团财务没收现金,75万,去向不明;强行拍卖得款,500多万,去向不明……


一审前,东阳市政府十几名官员写联名信,要求判吴英死刑。


一审被判死刑后,2010年7月,吴英在看守所内检举了10名官员和银行负责人,其中多人后来获刑。2011年8月,吴英在狱中又另外检举了7名官员,期待宽大处理。


但是2012年1月18日,吴英被浙江省高级法院二审驳回上诉,以集资诈骗罪再判死刑。


在强大的民意和舆论下,吴英终于没有被最高法判处死刑,驳回到浙江高院,5月21日被判死缓。


律师:重审是好事


吴英的前代理律师张雁峰先生向大纪元记者表示,这两起民事案件是假案,是吴英的本色集团产生信用危机的导火索,“如果没有这个案件,集资诈骗案就爆发不了。”


张律师认为,这两起民事案件的判决结果与吴英的集资诈骗案关系不是特别大,但重审是好事。“肯定是有好处,但能起多大作用,现在说不好。”


张律师认为,如果吴英的这两起民事案件能胜诉,吴英的钱的去向就清楚了,将能查到吴英的集资款没有非法占有。


(责任编辑:李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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