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8日星期日

抽查证件 德国警察不能以貌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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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18日讯】(大纪元记者文婧德国报导)德国莱法州高等行政法院日前判决,警察在抽查证件时不能以对方肤色作为判断外国人的标准。


案件详情如下:一位在卡塞尔上学的深肤色大学生于2010年12月坐火车去法兰克福,这条线路正好是非法入境者经常乘坐的线路。当时联邦警察在车上抽查证件,拦截非法入境者,所以只询问看上去象外国人的人士,很大程度上是从肤色上判断。这位大学生在被检查证件时和两名联邦警察发生了争执。


事后这名学生将警察告上科布伦茨行政法庭,一审判决驳回起诉,法庭认为在上述情况下只能抽查乘客证件,所以警察允许按照乘客外表来做出决定。这名学生不服,上诉到位于科布伦茨的莱法州高等行政法院,最后法庭判决警察不能按肤色来决定检查谁的证件。在调解开庭时,德国联邦警察代表向这位深肤色的大学生道了歉。


学生的律师称,对于联邦警察将来执行公务来说,这个判决将在很大范围内具有样板作用。联邦反歧视局对法庭判决表示欢迎,因为“这下确定下来了,一个人的肤色不能成为警察检查证件的根据”。德国研究所也表示,联邦政府有义务保证联邦警察在工作中不再使用这种(按肤色区别对待的)方式。


警察工会表示尊重法庭判决,但也表示了强烈不满,警察工会主席温特(Rainer Wendt)表示:“法庭又一次做出了一个表面漂亮的判决,但和实际工作脱节,增加了警察工作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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