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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1月25日讯】2012年7月6日,大连市专门迫害法轮功 的“六一零”非法组织(市维稳办)、政法委、公安局、国保、国安伙同地方公安局、派出所和各街道社区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绑架,主要针对参与安装新唐人电视的人员,恶警以欺骗、暴力等流氓 手段,在大连市内、开发区、金州区、瓦房店市、长海县等地绑架了七十多名法轮功学员。
目前,马瑞田、车忠山,潘秀清、王守臣、王建、佘越、郝跃珊、王宇(王德发)、刘清涛、朱承干、闫金华、李圣杰等十四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大连看守所。另外,法轮功学员刘美(敏)芬、曲连喜、宋爱莲、裴振波、孙韵、张玉莲、康玉英、万晓辉、汪月娥、于长顺、张丽娜、郝秋晶、罗金玉、肖春玲、刘吉庆等人已被非法劳教。多位学员受到非人的残酷折磨,生命危在旦夕。
作为这次事件的执行者,你们在这个过程中都做了什么呢?这么多年过去了,你们直接接触的大法弟子有很多很多了,他们是怎样的一群人,你们应该非常清楚,为什么还要这样对待这些善良的大法弟子呢?看着你们在这条黑道上越走越深,我们还能为你们做些什么?可贵的乡亲,我们真的不希望你们再往前一步,因为我们深深的知道:再走一步就是深渊!
有几个问题 想问问你们,也请你们认真思考:
(1)安装新唐人电视台接收器犯法吗?
2002年11月1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专案的决定》(国发〔2002〕24号),明确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专案,共有789项。其中第567项是:“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定点销售审批《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129号);《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公安部、资讯产业部、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广发外字〔2002〕254号)。原来的国务院第129号令早已取消!一些职能部门却仍然高举此令,居然还在禁止百姓接收卫星电视,欺骗百姓不懂法律,明目张胆地执法犯法。任何部门禁止百姓接收卫星电视,都没有法律依据
《宪法》第40条也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讯自由和通讯秘密受法律保护”。老百姓安“大锅”收看卫星转播节目完全合理合法,禁止公民个人收看境外卫星电视广播的所有行为都是违法的,侵犯了公民的通讯自由,剥夺 了公民的知情权。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拆除民众安装的卫星电视接收设备,设备的所有者,都有权利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恢复原状。相关警察非法抓捕、拘禁暴力刑讯推广、安装人员,已经构成了执法犯法的违法犯罪行为!
你们才是真正的执法犯法者!
(2)修炼法轮功犯法吗?
作为抓捕、起诉、审判法轮功学员的公安们,你们是否细心研究过:认定法轮功为“×教”根本就没有法律依据!
虽然公安部、政府是没有任何权力给任何宗教下“邪教 ” 的定义,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通知)》公通字(2005)39号档中还是宣布了十四种宗教为邪教: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档明确的邪教组织有7种。例如:呼喊派、门徒会、全范围会、灵灵教、观音法门等。公安部认定的邪教组织有:被立王、统一教、三班仆人派、灵仙真佛宗、天父的女儿等等。到目前为止,共认定和明确的邪教组织有14种,中共所定义的“邪教”名单中也没有法轮功(在百度或其他网站中输入“公安部认定的邪教组织”就可查到这个名单)。
(3)执行上级的命令就能推卸自己的责任吗?
你们警察时常说:“‘上面’叫我们抓就抓,错了归‘上面’负责,你们可以去告。”摆出一幅蛮横无理的姿态,好像这些警察做错了什么,自己也不会承担任何责任。“上面”是谁?错了真的归“上面”负责而当事人没有任何责任吗?
《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在中共头子江泽民发动的对法轮功的迫害中,一些助纣为虐的打手说:“是江泽民叫我干的。”你以为是中共叫你杀的人,你就可以推卸责任了吗?就可以逃脱惩罚了吗?这条法律堵死了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各级行政人员推脱罪责、逃避惩罚的后路。
无数历史教训告诉今天:中共一贯卸磨杀驴,历次搞运动都是祸害百姓,其追随者都没有好下场。根据《公务员法》,所有参与迫害的人将来都得自己承担责任。而且任何独裁者都会推出“替罪羊”为自己开脱。文革结束后,红极一时的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刘传新第一个“畏罪自杀”,积极效忠中共“红色路线”的793名警察、17名军管干部被拉到云南秘密枪决,然后给家属一张“因公殉职”通知单了事。
(4)你们面临的可怕后果
2003年成立的“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旨在追查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集体和个人,全球已有29个国家35位律师组成了全球公审江泽民集团的律师团。至2007年,法轮功学员在全球30个城市和地区,发起50多个控告江泽民的刑事和民事诉讼,包括江泽民、吴官正、罗干、曾庆红、贾庆林、周永康、薄熙来、王立军、王茂林、李长春、刘京等30多名中共高官,被称为21世纪最大的国际人权诉讼案。
2012年10月30日,海外成立“清算江泽民迫害法轮大法国际组织”,誓言彻底清算江泽民流氓集团、“610办公室”以及直接实行迫害的公、检、法组织,和在劳教所、洗脑班、监狱的管教人员与恶警,以及丧尽天良地活摘大法弟子器官的所谓医生等相关人员。该通告原文如下:
‘自从1999年7月以来,江泽民与中共 邪党互相利用对法轮大法进行了历史上最疯狂、野蛮、残酷的迫害。江泽民流氓集团利用军、警、特务、媒体及所能利用的国家资源,在非法的盖世太保式的组织“610办公室”的操纵下,抓捕、关押和劳教法轮大法学员,利用大规模的洗脑班和精神病院对法轮大法学员实行精神与肉体摧残,企图用强迫手段使学员放弃对大法的信仰。据不完全统计,江氏流氓集团已造成了上万法轮大法学员致死、致残,数以千万计的法轮大法学员被关押并遭受了惨无人道的迫害。
江泽民流氓集团操纵邪恶的“610组织”及恶警,残酷地执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迫害政策,全面迫害法轮大法修炼者。继而发展到“打死学员算白死”,甚至发生了大规模活摘学员人体器官的“地球上从未有过的邪恶罪行”。
在此我们郑重宣布,成立“清算江泽民迫害法轮大法国际组织”,彻底清算江泽民流氓集团、“610办公室”以及直接实行迫害的公、检、法组织、和在劳教所、洗脑班、监狱的管教人员与恶警,以及丧尽天良的活摘大法弟子器官的所谓医生等。
清算江泽民流氓集团的罪行,合乎天理、合乎道德、合乎正义。现在时机已经成熟,是势在必行、顺乎天意人心的大事。
天灭中共是历史的必然。用人间的手续、步骤清算江泽民流氓集团的罪行也符合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天理。在历史的大审判面前,每个人都要摆放自己的位置。神慈悲于人,要使世界上所有的人明白真相,要使在大陆 的中国 人摆脱几十年来共产党邪恶的洗脑毒害,清除思想上对大法的误解,退党、退团 、退队 ,才能真正保平安。希望知情人保留并公开迫害的证据,包括人证、物证、档、照片、录音、录影,恶人的姓名、个人资料、恶行细节,曝光江泽民流氓集团的邪恶。为了人类的正义,为了人类未来 的美好,为了你我不再被邪党迫害,在这历史变化中做出正确的选择 。
2012年10月30日
清算江泽民迫害法轮大法国际组织’
2009年年初,大连市南关岭监狱组织体检,一百多名警察参加了体检,结果检出各种癌症病患十几人,有人检出癌症,当场就吓瘫在那里。警察们私下议论,怎么一百多人里就有十几个得癌症的?真是奇怪。
其实并不奇怪。全国各地,像大连南关岭监狱这样集中患绝症或出事故的情况并不少见。例如,北京海淀区上地派出所,几年来所内警察接连暴死,人心惶惶,后来该派出所合并到别的派出所了。
这几年,公安、国安、“六一零”系统 人员“因公殉职”和意外死亡 率远远高于过去,有的年纪轻轻、身强体壮的却忽得怪病暴死,有的出车祸或蹊跷的意外死亡,死相恐怖;有更多的得了绝症,还有的意外伤残或者家庭遭遇种种不测……。
我们多么不希望看到你们遭到恶报,但是每一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在几十年无神论的洗脑下,很多人已不再相信善恶有报是天理,但人都应知“种瓜得瓜,种豆得豆”,那么同样道理,种善因会结善果,种恶因会结恶果。因果报应不论人是否相信,也不管其身份、贫富,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毫厘不差。
(5)给你一条希望的路
我们善意地劝告你们这些至今还在继续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江泽民都承认了迫害法轮功是大蠢事,(不仅是蠢事,是犯罪)难道你还要继续干蠢事?继续犯罪?如果你还能对自己及家人的未来负责,赶快明辨是非,退出中共的一切组织,立即停止迫害,善待法轮功学员就是善待自己!现在已经有很多人明白了法轮功的真相,扭转了以前的观念,有的还在暗中保护法轮功学员。
古语有云:“祸福无门,唯人自招。善恶之报,如影随形。” 未来就在你自己 手中,愿君千万珍重!请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诚心敬念得福报,危难来时可自保。
也请再听我们一句劝:不要再在迫害法轮功的路上往前一步,再走一步就是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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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 吕溪珍:再走一步就是深渊-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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