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6日星期日

廖祖笙:又是广东省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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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1月06日讯】广东省委以“越界之举、擅权之举、愚昧之举、多此一举”,将新年社论篡改得面目全非,已演变成一起重大丑闻,引起报人强烈反弹,并被舆论普遍视为“强奸”。一些新闻从业人员已就本次“强奸”事件发表公开信,要求事件当事人引咎辞职并公开道歉。


宣传部强奸报业由来已久,一制下的新闻史,从“开国”至今一直以来就是生生不息的被强奸史。中国 的新闻机构无不面临着宣传部的颐指气,而宣传部的后面,还站着一个横行霸道的党婆婆。双重婆婆严厉管制下的小媳妇,于是也只能忘却何为铁肩担道义,只能是年复一年报喜不报忧。


在纳粹时期才有的宣传部,作为御用工具和欺骗工具,被法西斯新变种们保有并倚重迄今,造成的直接后果往往是导致千报一面,传媒发出的通常是同一种声音,报上除了日期是真实的,就没有多少东西是不被过滤和不掺水分的。一个没有的国家和地区,无疑只会是荒芜鹿戏。


“当新闻获得,而且任何人都能阅读报纸的时候,一切都平安无事了”(托.杰弗逊)。可法西斯新变种们为着一党之私,却一以贯之背弃常识 ,非要将这个苦难的国家无尽强行置于无边的黑暗之中。无独有偶,《炎黄春秋 》只因发出了一些人不想听的声音,该刊网站近日已横遭关闭。


没有新闻自由的蛮荒之地远不是用恐怖二字能形容。当我在墙外的网络世界看到广东省委宣传部传出的这起时,我的内心油然响起了愤怒的声音:“又是广东省委宣传部!”灭绝人性 的残酷迫害,给我留下了太多痛苦的记忆,而广东省委宣传部的造孽,在我也是无论如何忘不了的。


以文为生时期的我,不过是苦口婆心吁请“人民政府”善待人民,不过是在报纸上替苦难的百姓向当局索要了看得起病、上得起学、买得起房的权利,就遭到了法西斯新变种们没完没了的残酷迫害,以至我不但家破人亡,而且到现在还不得不流离失所,就连家中老人的死活,我都无从知道。


我孩子廖梦君惨烈遇害的次日,《南方都市报》、《广州日报》等6家媒体就已赶到案发当地采访,记者们在采访中悉数遭到政府官员和不同程度的干扰和阻挠。有政府官员向记者明示:“先别报导,要统一宣传口径。”果不其然,这些媒体采写好的新闻稿次日无一例外在通令下被尘封。


多名记者向我披露,就在记者们采访惨案的当晚,广东省委宣传部给广州的媒体下发了一纸通令,指令不许报导佛山惨案,就连首都报纸驻广州的一些记者站,当时也都收到了这纸通令。这到底是个什么世道啊,禽兽光天化日之下虐杀无辜学子,党的宣传部竟然能发出通令,指令掩盖血腥!


中央电视台的3个节目组先后与我联系过,要赴广东采访佛山惨案,但迟迟未能成行,有节目主持告诉我,选题在“上面”批不下来。《与法制时报》的几个记者几次赴佛山采访,所写的稿件在出报前也不只一次卡壳,以内参形式向国务院反映过这事,一样像是泥牛入海,没有任何回音。


中国有多少个广东省委宣传部?有多少个像廖梦君一样死不瞑目的冤魂?当专制魔兽可以这般穷凶极恶、随心所欲勒住新闻机构的咽喉时,新闻的真实性还有多少是值得我们去期待的?一个党国可以公然黑暗到这样的程度时,又怎不群魔乱舞,又怎会不衍生出无穷无尽的杀人、整人和抢人?


我孩子死得冤不冤,在遇害时经受了怎样的惨烈,不仅当时的广东省委宣传部知道,当时的无疑也是知道的。可张德江拍拍屁股走了,现在高高在上,主管全国人大了。我夫妇俩在这个人间地狱却还得无尽遭受迫害,敢问张德江:你有自己的母亲吗?你有自己的孩子吗?


党国不是说反腐吗?天下还有比这更的吗?这般令人发指的人事,到今天为止未进行任何查处,绝人之后的魔鬼在长达6年多的时间里,尚逍遥法外,还让人怎么去相信你们的“法治”和“反腐”?杀害一个为民请命的作家的独生子,公然剥夺 他的表达权,这难道也是尊重宪法的表现吗?


广东省委宣传部这次传出的政治丑闻,只是一党制下专制魔鬼扼杀新闻自由的冰山一角。我一家所经受的苦难,也只是独裁体制下一个惨痛的时代符号。在这片令人窒息的黑暗中,中国人里有几人能真正成为幸运者?只要体制不变,血写的现实也必将继续印证:任何“新政”都是靠不住的!


2013年1月6日写于漂泊中(廖梦君同学惨烈遇害于广东省佛山市区黄岐中学,“伟光正”与绝人之后的恶魔连袂共舞第2366天!遇害学生的尸检报告、相关照片及“破案”卷宗是不可示人的国家机密!作家廖祖笙 在国内传媒和网络的表达权被党国全面非法剥夺!廖祖笙夫妇的出境自由被“执法”机关非法剥夺,故乡居所被反动当局连续非法断网667天!在令人发指的残酷迫害中,幕后迫害的操纵者能非法控制全国的媒体和互联网,能控制公检法,能控制广东和福建,能控制电信,能控制银行,能不时操弄“不作恶”的谷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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