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5日星期一

北京法院贴出强拆令,拆迁户齐月英失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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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员李梁报道)4月12日,北京市民齐月英发出一条微博:“中国 人民解放军 已批捕的副部长爪牙,主任王道华,自04年以在北京广渠门外的和平村强占民房并故意不给抗议者分文补偿,致使至少4人绝望自杀。今天,我也已被逼上绝路!无奈!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

在微博帖出来的图片 中(目前已经被删除)齐月英身绑炸药手执砍刀!随后齐月英失踪,家人和朋友正在寻找她。

据家人介绍:齐月英这次失踪与4月8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的强制执行通知贴到她家门上有关。

家人说:她们家住在北京东二环光明桥边的黄金地带,是一个五辈人居住的老宅,宅基地838平方米,房屋450平方米。被朝阳房管局裁决认定房屋面积109平米,补偿122万,宅基地没有任何补偿,补偿款在同一地段都买不到一居室,全家19人,人均补偿款仅6万多,在同一地段只够买一平米。

她们认为:这种补偿实同明抢!房主齐月英自建封闭铁牢,决心绝不出屋,誓与房屋同生死!那时裁决书刚下来,齐月英眼看房屋不保,做了一个完全封闭的铁屋子,决心与房屋同生死,抗争到底(两天后封锁现场,找施工队强拆了铁屋子)。

齐月英家的强拆案,很快走完了所有的流程:行政复议,维持原裁决;一审判决,维持原裁决;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所有的理由都一样:事实清楚,使用正确,程序合法。

齐月英的诉讼代理 说:我曾把她家拆迁 的情况说给很多朋友听,他们的反应基本都是:太黑了,这不就是明抢嘛!在我看来,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的拆迁裁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行政复议、北京市朝阳区法院的一审判决、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的二审判决,无非是给明抢披上了一层“合法”的外衣,每一次快马加鞭般走完一道程序,就是加一道催命符。

齐月英从2004年她所在的和平三村开始拆迁以来,就一直在帮其他村民维权 ,多次被拘留,每次放出来,村民都敲锣打鼓放鞭炮欢迎她。她帮助发公民徽章、邮寄文化衫,召集公民聚餐,举横幅要求官员公开财产,发传单。

丁家喜律师 对本网信息员说:2013年4月11日,也就是她发出那个微博的前一天,她到我办公室,把她儿子的简历给我,让我帮她儿子(刚毕业的大学生)找工作。现在想起来,她当时平静的表情,其实是一种决绝。一种沉甸甸的责任压在我的心里。这让我想起了钱明奇、杨佳

丁律师说,我绝不鼓励或支持钱明奇、杨佳似的做法,但我尊重他们的选择 ,因为他们用自毁的方式表达了自己的尊严和血性。我也绝不鼓励或支持齐月英采取极端的做法,但是我没有理由阻止她,因为我给不出一个替代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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