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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员钱江报道)浙江省安吉县递铺镇蚕桑场村原村长王顺庆因反对将该村整搬迁,并带头作“钉子户”,被安吉县纪委以“受贿”为名双规。在双规期间,十多个人对王顺庆轮番审讯并进行刑讯逼供。王顺庆受刑不过,只好承认自己分两次收受了行贿人黄某人的贿赂九万元,但他到了检察院就翻供,在法庭上也拒不承认受贿之事,而所谓的行贿人,也没有到法庭上作证。但是,2009年安吉县法院仍以“受贿罪”判处王顺庆八年徒刑。王顺庆上诉于湖州市中级法院,湖州市中级法院裁定维持原判。王顺庆又向浙江省高级法院申诉,省高院又于2013年1月29日驳回申诉。现王顺庆的妻子殷根娣向浙江省检察院提出了抗诉申请。
附:殷根娣的抗诉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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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 村长抗强拆被刑讯逼供判刑八年,家属向省检察院申请抗诉(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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