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9日星期四

黑龙江老汉种罂粟获刑3年 警察贩毒只被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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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5月09日讯】日前,黑龙江省嫩江县一老汉种罂粟当作青菜买,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3000元。而广东贩毒高达7.8公斤只被开除。

家住黑龙江省嫩江县海江乡务农的张老汉今年70岁,去年4月份,嫩江县海出所接到举报 ,称有人在集市上卖罂粟苗。警察去集市盘查发现,张老汉正在出售自家种植的罂粟苗,价格是100颗1元钱。


经调查得知,张老汉家的菜地里混合种有菠菜和罂粟苗,张老汉知道种的是罂粟,但他不知道种罂粟苗违法,他还拿1029棵罂粟苗当青菜卖。


今年5月7日,经法院审理后认为,张老汉非法种植罂粟,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张老汉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3000元。


但去年中旬,广东省雷州市巡警三中队指导员柯广盈贩毒被抓。有知情人士称,柯广盈贩毒数量巨大,达7.8公斤,贩毒时身穿警服,开着价值100多万元的豪车。


雷州市公安局一领导也表示,公安局已经决定要对柯广盈除名。


民众“两重”对此表示:农民卖罂粟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警察贩毒7.8公斤只是一个除名…… 作为警察知法犯法,只是除名??看来这公检法只是为老百姓“服务”的。


“百里长林615564”:过去土匪在深山,现在土匪在公安。所以,警察贩毒、强奸、参加黑社会组织、巧取豪夺、抓拿吃骗…… 早已不是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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