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0日星期一

野渡自渡:强奸还是猥亵?《小学生守则》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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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5月20日讯】海南万宁的“校长带小学生开房案”,就在全国舆论为小学生处女膜破裂还是完好,校长、公务员到底是强奸还是猥亵问题 争论不休时,近日媒体又曝出安徽潜山小学校长性侵女童案。涉案校长在长达12年的时间中先后性侵9名女童。被性侵时,最小的受害者年仅6岁……


接二连三小学生性侵案,学校未成年人安全问题又被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强奸还是猥亵?这本是成年人面对的问题,现在加到小学生身上,确实是危言耸听的事。而其中的小学生安全教育问题,也就是最为普及的《小学生守则》教育问题,终于又一次走进人们视线。


大陆 版的《小学生守则》最早见于1981年,后来几经修改完善,变成了现在的摸样。联系到近几年层出不穷的强奸幼女案件,我们确实有必要再来学习学习《小学生守则》。与此同时,为了更好地普及小学生安全常识 ,我们不妨把中国 的《小学生守则》与等国的《小学生守则》做过比较研究。


中国的小学生守则: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

2、遵守法律 法规,增强法律意识。遵守校规校纪,遵守社会公德。

3、热爱科学 ,努力学习,勤思好问,乐于探究,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有益的活动。

4、珍爱生命,注意安全,锻练身体,讲究卫生。

5、自尊自爱,自信自强,生活习惯文明健康。

6、积极参加劳动,勤俭朴素,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

7、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礼貌待人。

8、热爱,团结同学,互相帮助,关心他人。

9、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知错就改,有责任心。

10、热爱大自然,爱护生活环境。


美国小学生守则:

  1、总是称呼老师职位或尊姓。

  2、按时或稍提前到课堂。

  3、提问时举手。

  4、可以在你的座位上与老师讲话。

  5、缺席时必须补上所缺的课业。向老师或同学请教。

  6、如果因紧急事情离开学校,事先告诉你的老师并索取耽误的功课。

  7、所有作业必须是你自己 完成的。

  8、考试不许作弊。

  9、如果你听课有困难,可以约见老师寻求帮助,老师会高兴的帮你。

  10、任何缺勤或迟到,需要出示家长的请假条。

  11、唯一可以允许的缺勤理由是个人生病、家人亡故或宗教节日。其他原因呆在家里不上课都是违规。

  12、当老师提问且没有提定某一学生回答时,知道答案的都应该举手。


英国小学生守则:

1、平安成长比成功更重要;

2、背心、裤衩覆盖的地方不许别人摸;

3、生命第一,财产第二;

4、小秘密要告诉妈妈;

5、不喝陌生人的饮料,不吃陌生人的糖果;

6、不与陌生人说话;

7、遇到危险可以打破玻璃,破坏家具;

8、遇到危险可以自己先跑;

9、不保守坏人的秘密;

10、坏人可以骗。


日本小学生守则:

1、不迟到;进校后不随便外出;

2、听到集合信号时,迅速在指定场所列队;进教室开门窗要轻;在走廊和楼梯上保持安静,靠右行;

3、上课铃一响即坐好,静等教师来;听课时姿势端正,不讲闲话,勤奋学习;

4、遇迟到、早退、因故未到等情况,必须向老师申明理由,有事事先请假;

5、严格遵守规定的放学时间,延长留校时间要经老师许可;

6、上学放学时走规定的路线,靠右行,不要绕道和买零食;

7、遇、火灾等紧急情况时不惊慌,按老师指示迅速行动。


真是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过去人们往往谈论中国意识形态假、大、空,我们还常常为找不到标本而发愁,现在《小学生守则》一展开,可不就是活标本?翻开第一条,“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这是赤裸裸的说教。祖国、人民、政党,相对于理论下的国家、公民、社团,这是典型的政治标签。在这个标签的左右下,爱国主义,民族主义 ,专制主义,都彰显无遗。当然,国家肯定值得热爱,民族肯定值得热爱,但是政党是不是必须唱赞歌呢?我们这里不是推销反党言论,但是,对于这些鲜明意识形态标签问题,即使是孩子们的家长,甚至教授、专家都无法圆满回答,而《小学生守则》却要求未涉人生的儿童表态,岂不强人所难?再看看后头的条例,诸如“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遵守校规校纪,遵守社会公德”之类,试问“遵纪守法”,大人们有几个能够完全做到?可见这些条例完全不是按照“孩子”的标准做文章 ,几乎是“完人”的标准,甚至是“圣人”的标准了。


其实《小学生守则》不外乎就是用浅显易懂的语言告诉孩子们怎么做人,怎么做事和怎么面对危险问题。我们撇开意识形态差异、国家差异、民族差异,就做人、做事、安全问题比较比较各国《小学生守则》。


首先,在“做人”问题上,东、西方(即美、英、日)守则都是十分重视的。但是在具体把握度上还是有差异的。中国的守则谈论做人问题,重在务虚,也就是说偏向于说大话,讲大道理,吓唬小孩。“遵守”、“热爱”、“珍爱”、“自尊”、“自爱”、“自信”、“自强”等辞汇,用现代汉语语境来解释清楚,肯怕三天也说不完。这些虚头巴脑的东西,我们却要求小学生去理解,确实有“强奸”民意之感。还有就是尊敬长辈,尊敬老师,与同学相处等做人问题,也是异曲同工。反观西方守则,教育学生如何做人,一条一条,一例一例,简洁明了,通俗易懂,可操作性极强,孩子们学了马上就可以去做。这就是所谓务实与务虚的鲜明区别。


其次,在“做事”问题上,也就是对待学习问题,同样反映出可操作性与缺乏实用性的区别。譬如你叫一个小学生理解“热爱科学,努力学习,勤思好问,乐于探究”这些话容易呢?还是“所有作业必须是你自己完成”、“考试不许作弊”、“听课时姿势端正,不讲闲话”更容易理解?结果当然一目了然。现在中国有一些自作聪明的专家教授,配合着高高在上、不食人间烟火的教育部官僚,常常是习惯代表民意,垄断民意,甚至强奸民意。即使是对待未成年孩子,仍然不忘包打包唱。文辞优美、语言精练、句式排比、气势宏伟,但往往是口说千里,离题。这样的《小学生守则》对小学生有用吗?


其三,对待危险问题的处置。中国的《小学生守则》只是笼统几句“珍爱生命,注意安全,锻练身体,讲究卫生”,具体如何去做,却是无人问津。我们看英国的《小学生守则》,通篇几乎都是教育学生维护个人安全。特别是“背心、裤衩覆盖的地方不许别人摸”、“小秘密要告诉妈妈”、“遇到危险可以自己先跑”等条例,对于孩子们安全健康成长来说,完全就是通俗易懂。从小懂得保护身体隐私,充分相信妈妈,遇到危险学会自我保护,这样的《小学生守则》可以说完全充当了孩子的保姆角色,呵护他们安全成长。还有日本的“遇地震、火灾等紧急情况时不惊慌,按老师指示迅速行动”条款,更是鲜明突出了日本国特殊安全问题。


通过以上东、西方《小学生守则》对比, 我们还可以看到,西方守则好比一个聪明的老师正在手把手的教你如何做人与做事:路该这么走,书该这么读,人该这么做,危险该这么应对。反观中国的《小学生守则》,却是一个自作聪明的老师在胡乱指手画脚,照本宣科,对小学生卖弄自己的才华。大道理一堆又一堆,虚理论一套又一套,可不就是忽悠接着忽悠?


文字说到这里,强调未成年人安全问题,我们不得不回到上文的小学生性侵案件。在中国,保护孩子防止性侵的教育几近空白,再加上农村普遍留守儿童群体,父母远离孩子,学校疏于监管,儿童性侵犯案有高发趋势。据全国妇联来信来访的资料显示,全国各地投诉“儿童性侵犯”的个案,1997年下半年为135件,1998年为2948件,1999年为3619件,2000年为3081件,3年间猛增了20多倍。绝大多数“儿童性侵”都没进入人们的视线。这些都是上个世纪的旧事了,而且那是在相对保守的年代,这个数字也还只能算是冰山一角,那么在今天无限开放的时代,在广泛笑贫不笑娼的中国,如果我们全面展开调查,结果又会怎样呢?


频繁发生的未成年人遭强奸猥亵案,我们当然不会怪罪于《小学生守则》的失守,因为我们的《小学生守则》是官僚大人制订的,是高高在上的,甚至是神圣无比的。也正是因为有这样伟大的“守则”,才有了未成年人安全防线的全面失守,才有了如此之多的暴力强奸与猥亵案件,才有了社会的冷漠、道德的匮乏、舆论的忽悠和法律的道貌岸然。为此,我们应该感谢这个伟大的时代,正是因为《小学生守则》的无聊,才有了整个民族的无知,才有了一代代的无耻,才造就了今天这个国家贪官、、赃官、昏官官官相护、官官相联、官官霸道的宏伟世界!


就此来说,海南万宁的“校长带小学生开房”,到底是强奸还是猥亵?这个问题已经不重要了。因为我们伟大的《小学生守则》就旗帜鲜明告诉了我们,什么叫忽悠,什么叫欺骗,什么叫猥亵,甚至什么叫强奸了。


(5月18日于野渡阁)


──转自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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