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7日星期五

学者:解决食品安全问题需重典和监管并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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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5月17日讯】(电台)中国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星期四就保健食品打击“四非”专项行动召开新闻发布会。有部门负责人会上表示,要让领域不惜害命人倾家荡产,人头落地。

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星期四在新闻发布会上说要打击的所谓“四非”一是指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行为,如地下黑窝点生产或企业未经许可生产保健食品等;


二是指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经营行为,比如以会议讲座等形式违法销售保健食品等;


三是指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如在生产减肥、辅助降血糖等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等;


四是指打击保健食品非法宣传行为。


对此,中国监督网编辑王金祥表示,打击“四非”成败与否主要看执法的力度。


“执法力度不够,特别是有些地方地方保护主义严重,有些地府官员为了当地政府的税收利益可以对违规违法企业不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作为,就是干脆保护和收受贿赂。”


按照王金祥以上提出的观点看,听众不难理解为什么中国有学者提出,治理中国食品安全问题 应该首先从建立政府入手;涉及“民以食为天 ,食以安为先“的问题,政府那只有形的手必要时必须发挥执法和监管的作用。


不过,原表示,解决中国食品安全问题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不能以单单严打的思维方式对待。


“实际上,严打不能彻底解决问题,只能治标不治本。中国1983年的严打就是个例子,判了那么大死刑,并没有衬底解决问题。有些问题单靠严打解决不了问题,它只是一个手段,更多的可能要加强监管。不久前监管而只严打有些犯罪者就有侥幸心理的存在。”


似乎是要纠正以往运动式的治理方法,近日针对食品安全犯罪问题出台新的司法解释,从层面首次明确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和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的量刑标准。例如,利用地沟油加工食用油最高量刑可判死刑。与此同时,国家食品监督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或利用职权最高量刑可判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王金祥表示,中国食品领域的犯罪者主要是故意犯罪,知法犯法,与西方等国家的失误和事故等不同。


“中国的食品安全犯罪者是为了谋取经济利益,不顾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唯利是图,故意犯罪居多,无意失误犯罪的极少。”


食品安全问题将来能否被解决?


刘晓原表示,任重而道远。


“食品安全问题现在的确在中国引起了方方面面的重视。然而,食品安全问题是多年积累下来的,短时间内可能解决不了。要解决唯有久前监管,动员全社会重视食品安全问题。 现在食品安全问题不是个别现象,而是出现在许多食品上面,暴露的问题越来越多。”


在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星期四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有官员表示要惩罚食品安全领域的谋财害命者要达到倾家荡产和人头落地的严厉程度,这可谓“狠话”。现在关键的问题是如何将“狠话”按照法律 规定和程序付诸实践。


以上是电台记者闻剑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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