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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5月8日讯】茅于轼湖南演讲批毛,有人当街拉横幅、写标语,“打倒汉奸茅于轼”,对诽谤者理应追究责任,但是当局无动于衷。几天前北京众人举横幅要求官员公示财产,全被刑拘,为何厚此薄彼?毛左们在大街上举横幅,要不要刑拘,是不是“非法集会”。
海淀区促官员公示财产(网友提供)
茅于轼老先生是著名的经济学家,不但研究经济更关心政治和历史 。多年来四处演讲,冲破重重阻力揭发批判毛泽东的错误,他的所做所为触到毛左痛处,竟用流寇作风对待84岁老人,使人想起“文革”三十多年后,流毒尚在,远未肃清。毛左表现更说明茅老批毛泽东意义重大,应该支持茅老,向茅老先生学习顶住逆流、坚持批判,用文章 、用言论、用行动清扫历史垃圾。
五月四日,在大庭广众之下,诽谤茅先生为汉奸,为“美帝国主义豢养的走狗”,根据现行法律这种行为构成了诽谤罪,对此,如果茅老提出控告,司法当局现应追究责任彰显法律 正义 。
毛左诽谤茅于轼(网络图片 )之一
毛左诽谤茅于轼(网络图片)之二
毛左诽谤茅于轼(网络图片)之三
同是在大街上拉横幅,如果诽谤老人,可以安然无恙,而要求官员公示财产则要刑拘、坐牢,这种颠倒是非、厚此薄彼、也太离谱了。
有关当局,应该查究湖南诽谤事件,尽快释放要求公示官员财产的诸位君子。否则必定会使人感到到,当局常说“依法治国”只是骗人的鬼话。
2013年5月7日 于山东大学
电话:13655317356 0531-8836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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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孙文广, 政治, 新唐人, 毛左, 毛泽东, 法律, 法治, 茅于轼
via 孙文广: 诽谤茅于轼该当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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