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0日星期五

安徽张兵环境维权被撤回公诉后,十个月无公正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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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员周维林报道)安徽省庐江县龙桥镇农民张兵,因安徽新中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严重环境污染维权 被庐江县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最终两次判刑二年,缓刑三年,被合肥市中级法院两次发回重审,庐江县检察院只得撤回起诉,并获庐江县法院2012年7月17日以(2012)年庐江刑初字第00199号刑事裁定书,裁定书裁定准许公诉机关庐江县检察院撤诉 。庐江县检察院则将案件退回庐江县补充侦查,迄今已经有十个月之久,无任何结论,张兵多次到庐江县人民检察院、庐江县公安局询问案件结果,却始终被以“快了”相敷衍。对此,张兵感觉非常的无奈,其有罪无罪就不能有个明确的结论吗?其因环境污染而向媒体投诉,向反映就会涉嫌敲诈勒索罪吗?

因为张兵被庐江县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提起公诉一案,根据先刑后民的诉讼原则,庐江县法院于2012年6月裁定中止审理,自2012年7月17日撤回公诉后,张兵就多次向庐江县法院提出恢复民事诉讼审理,张兵并向法院提出由有资质的评估单位对其污染损失进行评估,但被新中远公司代表陶伟拒绝。目前案件没有任何进展。

张兵认为国家有《环境保护法》,有相关的法规,可自己作为环境污染的受害者,从2009年7月遭遇重大污染,为讨个说法,不仅没有获得民事赔偿,反而被庐江县公安局、庐江县人民检察院、庐江县人民法院刑拘、提起公诉、判刑,所幸获得媒体关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两次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最终庐江县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可案件迄今没有结论,难道庐江县公安局就这么一直补充侦查下去?难道民事诉讼案件就这样一直没有进展?就此,张兵希望包括维权网在内的新闻媒体继续予以关注,为环境污染受害者说公道话!

本网相关报道:安徽庐江县张兵污染维权被追究刑事责任案检察院撤诉(图)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2/07/blog-post_22.html来源:维权网 | Email订阅禁闻 | Google Reader RSS全文订阅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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