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3年05月18日讯】战争需要花钱,需要经费,武装力量向人借钱打仗是司空见惯之事。中共一些地方武装在战争期间曾向地方民众借钱借物,然而在夺取政权后,这些债务并没有得到偿还,成为历史 问题 遗留下来。当债主拿出借条要求中共兑现时,中共官员声称没有相应政策和规定,因此无法兑现,并且还要债主将借条捐出。
一张陈旧的借条 字迹依然清晰
《南方都市报》2011年09月05日发表了题为《8根金条5000大洋 游击队借条能兑吗?》一文。文章 称,江门市一位叫梁启超(与历史名人重名)的市民致电南都记者,称其在修葺老屋时发现了一张67年前的老借条,借条证明游击队从梁启超家借了8根金条、5000大洋,还有38石零70斤大米。
在梁启超的家中,南都记者见到了这张老借条。早已变旧变黄的借条上写着:“今借到大井头村鸿文三姐白米共三十八担(石)七十斤、大洋伍仟圆、金条八支,每支一两。待胜利后由当地县政府偿还,付息二分。建议将鸿文三姐以革命家庭看待,其后人须保护及照顾。此据在偿还之日终结。”署名是“新鹤人民抗日游击三中队李兆培”,时间是“民国三十三年十二月廿九日”。毛笔书写的字迹清晰工整。
中共官员称无法兑现 要债主捐出借条
梁启超多次向政府部门反映,希望能再次兑现借条以解决家庭困难,但均未果。
对于梁启超的借条问题,蓬江区民政局局长郑池浓声称,当时是民国政府,现在是中共政府,因此现在来兑现借条“从主体上说就不对”。他还声称,目前没有相关政策,无法为其兑现。
郑池浓还称,梁家生活困难,此前梁启超拿出借条时,政府给了其2万元“奖励”,并且还在一份协议书中写明梁启超以后不能再以借条为由提出其他要求。郑池浓还让梁启超将此借条当作“文物”捐献给中共。
东江游击队借物不还
此前,《南方都市报》2011年8月16日也曾刊文讲述了中共东江游击队向村民借物的往事。
1947年8月,东江游击队向博罗县公庄镇地主黄观荣借了两支步枪一支手枪,250颗子弹,还有1000多斤粮食和两头猪。游击队中队长李汉辉给黄家写了张收据,并注明“打出江山来算账”。60多年来,这张收据一直保存完好,黄家人一直找机会兑现,却至今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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