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4日星期二

疑警方庇护万甯性侵幼女案 网民极度愤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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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14日讯】(新唐人记者刘嵩综合报导)13日,一则校长及职员带幼女开房的新闻在网上炸开了锅。仅搜狐网就有二十余万网友参与讨论,无不表示对案犯的切齿痛恨。





据陆媒报导,5月8日,海南省万甯市后郎小学6名就读6年级的小学女生失踪,彻夜未归,令老师及家长极度恐慌。次日晚,回归的女生陆续被找到,但“看上去都迷迷糊糊的,有的女孩手、脖子等出还出现青肿,经到医院检查,6名女生下体受到不同程度伤害。”经询问,原来6名女生被万甯市第二小学校长陈某鹏和一位名叫小忠的政府职员带走开房。


报导称,陈某鹏带4名女生在万甯绿春园大酒店开了两间房,从监控视频 中看到,万宁市第二小学校长陈某鹏晚上进入其中一间房,早上却从另一间房出来。而另外2名女生则在大洲岛度假山庄居住了两夜,和其中一位叫小忠(音)的男子一起住了一夜。


13日下午,海南省万宁市有关部门就此事召开新闻通气会,称“涉案校长已被刑拘”。并称“经该市法医鉴定,犯罪嫌疑人并未与六名女生发生性行为”。


消息传出后,网友对此表示强烈愤慨。


易太传播总裁王永华指出:海南万宁警方避重就轻!1、校长带去的六年级学生,可谓犯罪嫌疑人明确对象未满14周岁,这叫幼女不叫女生!2、前新闻“经到医院检查,6名女生下体受到不同程度伤害”即有对幼女的性器官接触,这就是性侵!想为犯罪嫌疑人开脱罪责?


@周蓬安 :【万宁警方,方寸为谁而乱?】早上是“经到医院检查,6名女生下体受到不同程度伤害”;中午改口为“遭猥亵小学女生经法医鉴定未被性侵”;晚上将当事人“小忠”改为冯某松。另,警方称已经以涉嫌猥亵未成年少女罪对二人进行刑事拘留,可我要问:一、有这个罪名吗?二、她们是少女吗?


搜狐云南省昆明市网友:丧尽天良的东西,畜生!连这种事都干得出?请问他家有女孩吗?当时是怎么用人的呀?这种人凭啥子当上校长的?就是凭他卑鄙无耻,下流之极选上的校长吗?能干出这样的事情,怎样去面对自己的子女,家庭?更无脸面对整个社会的褥骂,所以我给你一个选择 ,去死!


网友“莎士比亚55257067”:妈哟,让我们生女儿的活不活?改,请求死刑,这种情况,一定要重刑,以正视听!家有女儿的顶起!


网友“青年偷级手”着十六字令《殇》



(一)

殇,

吾家幼女再遭殃。

苍天泪,

此心累累伤。

(二)



人渣泛起污华邦。

官吏恶,

鬼子比肮脏。

(三)

殇,

眼红气粗怒满腔。

手舞动,

缴了他的枪!


@半度微凉: 天朝政府的官猿是烂到底的了,官猿经常强奸幼女的事太多了,就算真的是强奸幼女,也不过是“嫖宿幼女”,受害的幼女马上就变成了妓女。既然法律 被这些禽官强奸了,建议这六个孩子的父亲超接把施暴者割成太监。


搜狐北京市网友表示:中国 我很担忧你的现状,老百姓对社会很无语,官僚们太野了,老百姓太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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