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9日星期一

梦鸽申请公开审案疑其律师玩花招 网络炮轰


7月28日,的母亲将向法庭提交申请,要求公开审理李天一案,立即引来各方质疑。(网络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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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7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方晓报导)7月28日,李天一的母亲梦鸽将向法庭提交申请,要求公开审理李天一案,立即引来各方质疑。受害人的驳斥其请求,第三方律师 认为,梦鸽此举属诉讼策略考虑,深度关注此案的律师指,此举疑李家律师玩花招。而网民纷纷指责梦鸽,明知规定未成年人犯罪不能公开审理,还煞费苦心故作姿态,根本不考虑受害女子的感受。

梦鸽申请公开审案 受害女方律师驳斥


7月28日,李家法律 顾问兰和在微博上声称,近日,梦鸽将向法庭提交申请,要求公开审理李天一案。


对于梦鸽要求李天一案公开审理的请求,李天一涉轮奸案的受害方律师田参军在微博中引用刑法相关条例,予以驳斥:1,法院有关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2,被告人未满18周岁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复习一下下。


对于梦鸽发出这个申请的原因,第三方律师戚连峰对新浪娱乐表示,有可能是出于诉讼策略的考虑。


戚连峰说,虽然李家提交了公开审理的申请,但是法院是基本不会批准的。因为法律规定,年满十四周岁以上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是不公开审理的;年满十六岁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般来说,也是不公开审理的。而且这个案子属于性犯罪,对于受害人来说,公开是很不合适的。所以,综合上述两个理由,不公开审理的可能性非常大。


梦鸽遭网民炮轰


网民质疑梦鸽:让法院违法?


“刑诉毛立新”:梦鸽的公开审理申请存在以下问题 :1、“梦鸽”是真名还是艺名,如是艺名当无效;2、公布未成年被告人真实姓名(李冠锋),违反法律规定。3、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原则上不公开,不存在申请公开的问题;4、此案是强奸案,还涉及到被害人隐私,依法应一律不公开审理,岂是被告人一方想公开就公开的?


“joey_黎歌”:我很好奇,梦鸽提交申请的时候知不知道未满18周岁不能公开审理呢?


编导张洲表示:梦鸽申请公开审理,称“让事实说话”,这是拿涉案的另外四个孽种做秤砣,猛力击打法官的后脑。这一要求或许说明其他四子背景绝非常类。梦鸽此举真是豁上了所有,自己与老公的前程已然不顾,她唯一的目的就是要儿子出来,颇有玉石俱焚的感觉。


一直高度关注此案的律师:鄙视!我怀疑 这是律师的花招,也进一步说明梦鸽从未考虑受害人的感受,5人涉嫌轮奸过程向全世界公开,受害女孩能同意吗?她以后如何面对世人?


“笑话大王彭彭”:“最淫荡的招数来了!”——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犯罪不能公开审理:谁都没有权利(包括法院)也不敢挑战或违反。兰和作为律师知道明明公开审理绝不可能,李天一他妈和兰和为何这样做呢?争取同情、舆论战、给人们造成“李天一清白、没轮奸”这样的错觉,争取类似于《小时代》的无脑脑残粉的舆论支持而已。


“珠海老康”:梦鸽弄巧成拙!她认为这样就会取得民众的信任,可是如果民众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事,那么对梦鸽就更不信任了。


“我丫就不是纯粹的蝎纸”:公开审理,受害人将面对更大伤害,这样做无疑是在伤口上撒盐,再次说明作为监护人的家长并没有一点反省和悔意,千方百计脱罪和狡辩,完全没有顾及受害人感受,只是故作姿态想藉此来为自己脱罪。


“傻大姐mm”:貌似很漂亮的绝地反击。但如公开审理,受害人该如何面对如此巨大伤害?明知这样的隐私案件,法院不会同意公开审理,不过做此姿态,以证所谓无罪。


“懒散的霜林”:这是个涉嫌强奸的案件,已经涉及到个人隐私,是不是该公开,难道不要征求受害人的意见?关于李天一,被公开的事情已经很多,在他身上案件是否公开审理已经相对不那么重要,梦鸽此举似乎意在转移视线,将不公开的责任推到受害人身上。


“蓬莱野鹤”:梦鸽以前还指责媒体公开了案情,没有保护她的流氓 儿子。现在,她知道不会公开审判,故意要求公开,表现自己是冤枉的。这女人 真是煞费苦心,可惜都是白费!


“幽兰显南山”:其实是以退为进,貌似光明磊落,其实是为让受害人更受伤害,更加让人鄙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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