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30日星期二

日媒关注中国结审毒饺子案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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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下毒饺子的包装


多个主流传媒周二(7月30日)第一时间报道当天上午在中国 河北省中级人民法庭开审的08年出口日本的毒饺子案。


其中《读卖新闻》、时事通信社等传媒记者更是从石家庄发回报道说,通常中国刑事审判案件不对外国人公开,但这次却给日本记者群留了两个旁听席。


《读卖新闻》记者说,看来中方是考虑到日本国内由此案起对中国感情恶化,这次给日方提供了报道便利,不过法庭内禁止做笔记。


报道说,周二在法庭上,涉嫌投毒的中国人被告吕月庭全面承认控罪并道歉。


他说:“是我做的,我对不起被害者大家,希望获得宽大处理。”


为此这个08年1月以来轰动日本的中国毒饺子案宣告结审、等待判决。


日本传媒在报道时,都说明按中国刑法,投毒罪量刑在10年以上,最高可能被判死刑。


案发经过


案件最早发生在2008年1月,当时日本千叶县一名5岁女童吃了中国河北天洋食品 厂出口的冷冻水饺后上吐下泻被救护车送医。


随后千叶县其他家庭和兵库县3个家庭共10人也被发现吃了相同水饺后中毒。


警方从受害人呕吐物中检出杀虫剂甲胺磷,中国毒饺子案轰动了日本社会。


日本一方面加强监督国内回收,一方面外务省和厅与外交部和联络,希望配合调查这一刑事案。


中共外交部积极回应,但公安部与河北省、天洋食品厂纷纷召开记者会否认投毒地点在中国,认为投毒地点在日本。


如果说日本国民初期还可能有人半信半疑的话,那么日本警方公开、透明的调查过程很快就令人相信投毒地点在中国,而且最又可能在天洋食品厂。


日本记者日夜云集天洋食品厂外,否认投毒的该厂也允许记者们进入拍摄生产流程车间。


同情疑犯


双方僵持的局面直至08年6月中国国内也发现吃了天洋冷冻水饺中毒的案件,才令中共警察当局停止了“投毒在日本”的指控。


但公安部此前振振有词地指控日本的记者会已令日本国民对中国从食品制造到警方调查不负责任、抵赖狡辩的印象非常深刻。


08年底日本内阁发表每年实施的《外交舆论调查》结果,对中国没好印象的意见首次成为主流并延续至今。


而中国食品在日本至今也是不安全的代名词,登不上市场主要货架。


网记者也大约从那时起很少再受日本人委托代购中国茶叶等饮食产品。


不少日本人倒是对在2010年遭逮捕的吕月庭显示了同情。


从日本记者群蜂拥到吕月庭家乡采访到一个家徒四壁的贫困农家后,日本国内传媒、舆论广泛认识到一个中国农民工的坎坷遭遇,认识到中国社会深刻的劳资纠纷。


等一些报纸还发表社论,呼吁中国正视农民工被歧视和遭遇的不平等,应改善待遇环境,而不是判吕月庭死刑。


直至周二案件结审,日本记者们报道的字里行间还透着对判决的忧虑。


(责编: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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