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6日星期五

薄熙来案:中共党报强调反腐“无特权”

直连本站 tiny.cc/jinnews


boxilai


中共前政治明星被正式起诉后,《人民日报 》星期五(7月26日)就这一事件发表评论指出:“没有特权,反腐没有例外。”有香体分析,薄熙来不会被判死刑。


《人民日报》的评论还提到了中共总书记今年年初提出的“老虎”、“苍蝇”一起打之说,强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并不是空话。


评论还说,对薄熙来提起公诉,“表明了党反对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


该报旗下《》也发表社评说,薄熙来“最终要栽倒在法律 面前”,并反驳舆论对案件的质疑称:“中国 法治建设比一些人认为的要快,直到今天仍有人歪曲薄熙来案的刑案性质,境外舆论还有杜撰它所谓内幕 的,围绕薄熙来案的无端猜想和恶意传谣层出不穷。”


“这是一些人的一厢情愿,它会随着中国依法治国的继续前进逐渐式微。”


社评还指出,希望舆论带来的“聚焦”不对法庭的审理造成干扰,最终的判决经得起历史 的检验。


包括《重庆日报》和《重庆商报》在内的中国地方报章则主要转发了新华社的通稿与人民日报的评论。


媒体


香港《》星期五也分析了薄熙来案,认为中国共产党通过薄熙来公诉显示了反腐败决心,也在告诫各级地方官员不要违抗中央。


《苹果日报》刊登评论说:“政治案件用经济罪名来起诉,薄熙来面对的指控与北京前市委书记同、上海前市委书记陈良宇有颇多相似之处。”


该报评论指出,当局转用经济罪名起诉,是意图使判决成为铁案,不留翻案余地。


》则引述了法律学者的分析,认为薄熙来“免死已成定局,甚至未必会判终身监禁”,并推测薄熙来案可能在8月开庭。


分析中还比较了官方对刘志军和薄熙来控罪所用的字眼,指出二人均是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但是薄熙来没有“情节特别严重”;薄熙来贪污数额“巨大”,而刘志军为“特别巨大”;滥用职权方面,两人均为“情节特别严重”。


(撰稿:冰珏 责编:叶靖斯)


http://www.bannedbook.org/ Email订阅禁闻 阿波罗网来源:BBC



本文标签:, , , , , , , , , , , , , , , , , , , , , , , ,






via 薄熙来案:中共党报强调反腐“无特权”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