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宝强,女,1951年生。原上海炼油厂打字员。”……被告人孙宝强于1989年 6月5日下午,在本市四川北路海宁路小花园处,向群众传播谣言,进行煽动。次日上午十时许,被告人孙宝强又窜至本市天潼路长治路口继续传播谣言,并在其煽动下,与他人一同将堆放在人行道上的三十余块竹篱笆搬至天潼路长治路南侧道路中间,设置路障,堵塞交通。以上犯罪事实,有证人证言为证,证据确凿,被告人亦供认不讳。本庭确认,被告人孙宝强聚众设置路障,堵塞交通,情节严重,已构成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之规定,判决有期徒刑三年。”
出狱后,失去公职,失去福利分房,甚至在退休时,还失去了21年工龄(上海市委侵吞了我从1968年,到1989年的21年工龄)。判刑后,丈夫失去澳洲留学的机会,拼命打工接济监狱中的我(每月要30元大帐),结果从脚手架上摔下,肾受到损伤需常年吃药;判刑后,9岁的儿子生活在恐惧中,不爱学习并养成自闭孤僻的性格。出狱后,我在学校做管理工作,240元的月薪无法维持生活,只得兼任钟点工,送报员,售货员,收银员。没有一分钱低保,没有一分钱医保。从监狱带来的伤口久久不愈,我用烧红的铁摁上去;全身过敏皮肤溃烂,我咬紧牙关死扛……判刑如鼠役,破坏了健康的家庭,留下挥之不尽的遗恨;判刑如核泄露,若干年后还有可怕的后遗症。
20年来,我苦苦挣扎在生存线上,但信仰没有泯灭。由于家中只有一台电脑,我只得深夜起来写作。造访的民警发现后,多次让我交出文稿;隔三岔五,国安前来询问造访。在生活的拮据和政治的高压下,我写了50万字的回忆录《红楼女囚》;20万字的纪实文学《上海版高老头》;20万字的纪实文学《猥琐的上海人系列文集》;还有大量的时评政论。现在‘博客 中国 ’上的专拦已被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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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86-021-33065048 手机:13816917596
2009年8月28号写于上海
此文于2009年11月20日做了修改
本文标签:孙宝强, 政治, 澳洲
via 孙宝强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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