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4日星期六

印度判决巴士轮暴案4嫌死刑

印度法院13日判决去年12月在新德里发生巴士轮暴致死案的4名成年被告死刑。被害人父亲表示很高兴女儿终于获得正义


时报导报导,印度新德里速审法庭法官肯纳13日下午宣读判决书表示,这件骇人听闻的性侵案“震惊了印度的良知”,在女性的攻击案件不断增加之际,法院无法坐视这种残忍暴行不顾,因此判决4名被告绞刑至死。


法官做出死刑宣判后,旁听席上立刻爆出如雷掌声及欢呼声,但两名被告辩护都表示会在收到判决书后向德里高等法院提出上诉。


印度内政部长辛德说,此案犯案手法极尽残忍,已让人性 蒙羞,死刑判决只是向犯罪者表明,“假如你犯下这种罪行,就会得到这种惩罚。”


此案还有另两名被告,主嫌巴士司机拉姆在羁押期间上吊身亡,另一名18岁被告犯案时尚未成年,被判处3年感化教育。


印度则曾裁定,只有在“少数中的最少数案件”情况下才能动用死刑,但法官肯纳表示,此案激起广泛众怒,已符合极少数得处死刑案件的标准。


只是4名被告可依法一路上诉至最高法院,加上印度司法体系运作速度慢如牛步,因此短期内4名被告还不可能走上绞刑台。


郑念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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