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陕西商洛地区商县杨峪河乡(现商洛市商州区杨峪河镇)王墹村村民龙治民与妻子谋害48人案发,被称为“新中国 第一刑事大案”。
寻找失踪者
1983-1985年,商县各乡陆续有农民离奇失踪。到1985年5月,上报的失踪者达到37人。刘湾乡叶庙村的杜长英是其中之一。他于1985年5月16日失踪,27日,他哥哥杜长年路过县造纸厂时,找到出纳员、表弟侯义亭讲了此事。侯说:两天前,有名男子拿张卖麦草的条子来领钱,上面的名字是杜长英,那人说杜用条子抵的债。28日,经侯义亭辨认,领钱人是44岁的龙治民,杜长年等随即扭住他,押往公安机关报案。
龙治民矮小猥琐,游手好闲,曾将一痴呆女子骗至家中奸宿数日,1978年与有残疾的闫淑霞结婚后生活更为艰难。警察决定,先把龙治民关起来,第二天到他家里看看再说。
3个藏尸坑
5月29日早晨,两警察到了王墹村,在龙家东厢一个萝卜窖旁边,发现麦草下有两具男性裸尸,其中一具就是杜长英。而后在东边门扇的柴草后,又发现一具女尸。
3具尸体的发现引起轰动。村民们讲,龙家门前有过一个萝卜窖,已填平种上白菜……到5月31日11点,这埋尸时间最晚的“3号坑”清理完毕,整整33具尸体。经继续勘探,在东侧猪圈内的“2号坑”掘出8具尸骸。6月5日,在龙家厕所东墙下又发现一堆已骨化的尸骸,计4具,是为“1号坑”。对于这一新中国成立以来前所未有的大案,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等高层 领导作出批示,要求查个水落石出。随后,中央工作组进驻商县。
一共杀了48人
侦破组花了很长时间查实:1983年3月始,龙游荡于商县汽车站、广场、东西城门口等处,以帮介绍对象、高价雇人做工、免费住店等为名,先后将游散他乡、外出干活的人员和痴呆傻哑者共48人(男31,女17)诱骗至家中,先令其为他干活,待夜晚入睡后将其杀害。龙在48人衣兜内共搜得570余元,手表6只,死者的全部衣物也被掠夺。而龙治民除了其妻,并无别的帮凶。
精神病学测试证明,龙无任何精神症状。医学专家认为,龙的杀人,一是谋取财物;二是获取劳力;三是满足性要求,到后期演化为杀人成瘾。1985年9月27日,龙、闫二犯被处决。龙夫妇有个女儿,在外婆家带大,后改名换姓远嫁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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