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7日星期日

未审先判 新快报记者已被剃光头穿囚衣 图

官媒:《新快报》记者「认造假」


大陆 媒体怒吼要求湖南长沙警方放人的余音未绝,《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抓一事却出现惊天逆转!昨日播出陈自认收受中介人数十万元(人民币.下同)的「好处费」,撰写针对中联重科的负面新闻。消息一出,民意迅速分化,有人怒指陈无耻,更多的就批评当局未审先判,有损程序正义


前晚有网友披露,长沙警方抓走陈永洲时驾驶的平治车正是属于案件原告的中联重科。在一片声讨声中,央视昨晨7时突然播出陈在看守所中的「认罪」片段,身穿囚衣、剃了光头的陈表情十分轻松地提到:「我愿意认罪、也愿意悔罪。」陈坦承自己从去年9月开始连续在《新快报》上发表十多篇针对中联重科的负面稿件,且除了「一篇半」是自己在他人安排下采访完成外,其余是中介人提供的现成文稿,陈只负责署名,且文稿内容涉嫌编造、断章取义。



网民:是否收钱待法院裁定


然而,有不少网民愤怒于央视未审先判,且警方拘捕程序不合法。不仅在管辖权上出现瑕疵,且警方并未回应平治车等官商勾结的疑点。陈永洲在进入看守所一周不到就被剃光头穿囚衣,相反被判终身监禁仍能风度翩翩,警方为证其有罪可谓煞费苦心。网友怀疑 长沙警方特意设局,等到媒体声援之后才公开案情,有三日前已在某财经媒体微博上爆料指,陈已经全盘招供。网友强调,陈是否收钱要待法院裁定,但无论如何新闻媒体不能代替法官审案。


中联重科发言人表示,暂时不对事件作出回应。至于会否要求赔偿损失,他指公司向报案后,往后将依法依规办事,未有对赔偿作正面回应。


陈永洲事件争议点


?官媒未审先判,甘当警方盟友。


?警方借原告平治抓人,涉官商勾结。


?除记者自述外,警方未提供任何证据。


?警方跨省刑拘违法,且诱捕手法卑劣。


陈永洲遭刑拘事件簿


2012年


9月26日 《新快报》刊陈永洲文章 「中联重科大施财技半年利润虚增逾7亿」,爆企业涉财务造假


2013年


7月10日 中联重科高管高辉在微博发贴,斥《新快报》和陈是「舆霸、打手」


8月初 《新快报》及陈向广州天河区法院起诉高辉,法院立案


9月16日 中联重科向长沙警方报案


10月15日 长沙警方发「网上追逃令」,但陈并不知情


10月17日 陈接到广州警方派出所电话,称要向他了解家中遭盗窃的情况


10月18日 陈在妻陪同下到派出所,入门即被来自长沙的警员以「涉嫌犯罪」强行带到长沙


10月19日 陈妻接到丈夫电话,告知他被刑拘


10月23日 《新快报》头版为陈喊冤,中国 记协等也发声明谴责长沙公安


10月24日 《新快报》头版再次为陈喊冤,和大陆多家传媒发社论声援


10月26日 央视报道「新快报被抓记者承认收钱发失实报道」,新华社和中国记协等随即发文谴责


资料来源:《苹果》资料室


网民有话说


「米瑞容」质疑说:为甚么作为本案最重要的出钱的那个「他们」只字未提?就如同买兇杀人案,总要说出买兇的人吧?


「幼稚园小锐锐」:「俺彻底变成不明的围观群众了。一方面《新快报》社论要求放人,另一方面央视说嫌犯已供述自己有罪。检院你几时才批捕呀,法院几时才能粉墨登场啊。」


「笑蜀」:「没有抗辩,未经法庭确认,任何嫌疑人都是无罪的。任何供述、任何侦察结果都是可疑的,都不能作为确定事实来报道。……把侦察机关单方面的说法,包括嫌疑人的供述作为确定的事实报道,是对嫌疑人新的构陷,更是典型的舆论审判,干预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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