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7日星期日

陈永洲“认罪” 新快报态度急转局势诡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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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10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杨一帆综合报导)《新快报》两次高调要求释放该报被抓记者陈永洲引起世界关注。10月26日,突然播出陈永洲“忏悔认罪”视频,各界质疑声四起。而新快报26日才发表声明坚持陈永洲无违法违规,但转天27日却一改多日来的坚持,在头版发道歉声明,局势急转让读者云里雾里。

新快报27日态度急转


中共官方媒体报导,被长沙警方跨省刑拘的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已经“认罪”。而新快报仍在10月26号发出声明,坚持陈永洲并无违法违规行为。


报导,新快报在10月26日发出声明,坚持陈永洲并无违法违规行为。声明说:“中联重科财务问题 报导是新快报一个正常的新闻报导,对问题进行监督和报导是媒体的职责所在,作为新快报经济中心记者,陈永洲只是正常履行其职责。”


声明中说,核查报导之后,除了其中一篇报导将“广告费级及招待费5.13亿‘错写成’广告费5.13亿”之外,其他报导内容均无事实差错。新快报认为陈永洲的报导“符合与论监督类新闻报导的基本要求”。


新快报说,经过“调查了解,陈永洲在报导中联重科财务问题的事件中,不存在有违新闻职业操守和违法违规行为”。


但转天在27日,新快报在头版发出致歉声明,称:“经警方初步查明,本报记者陈永洲受人指使收人钱财发表大量失实报导,严重违反了《中国新闻 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和新闻真实性原则,报社对稿件的审核把关不严。事发后报纸采取的不当做法,严重损害了媒体的公信力,教训深刻。”并表示将以此为戒,对存在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同此前的坚持态度迥异。




10月26日,中共央视播出陈永洲“忏悔认罪”视频,立即引起民众高度关注和质疑,有学者怀疑,陈永洲被屈打成招。(网络图片)

陈永洲央视“忏悔认罪” 各界质疑声四起


10月26日,中共官媒央视《朝闻天下》节目播出陈永洲“忏悔认罪”视频。报导称,陈永洲为显示自己有能耐、获取更多名利,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受他人指示收人钱财,根据他人提供的材料连续发表针对中联重科的大量失实报导,致其声誉严重受损。陈永洲为此向中联重科、广大股民和自己的家人道歉,告诫同行“要以我为戒”。陈永洲表示非常后悔:“我愿意认罪,也愿意悔罪。”


但陈永洲央视“认罪”的新闻迅速在大陆 各大门户网站 上转载,各界质疑声四起。


中国 知名原认为,根据中国的相关,如果一个公民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刑拘在看守所,除办案人员外,是不允许外界人员会见犯罪疑嫌人,但央视为何能屡屡进入看守所采访?刘晓原表示,不能排除看守所中的嫌疑人,在无人身律师 在场的情况下,被迫接受采访。


知名学者质疑:“记者受人指使?这人是谁?给了记者多少钱?记者将广告与招待费误写成广告费,这比招待费干净多了,有什么不妥?招待费高才是问题呢。先抓后审,用当事人车辆去抓记者,这才是问题,这笔钱看中联重工如何入帐?是不是屈打乱招,存疑!”


知名博主、作家——天佑认为:“法院还没审判,央视就开始报导陈永洲的‘罪行’,这跟办案是一个路数,目的明眼人一看就明白。”


作家“草军书”认为,官方媒体第一次报导中不见当事人律师的观点,也没有深挖事件经过,而是当事人主动“认罪”,央视报导的倾向性严重。


知名网友“秀才江湖”关注到,就在陈永洲“认罪”消息出来之时,微博上多个重量级的官方信息员,同一口径发出微博,他认为事有蹊跷。


名叫“中国网评”的网友说:“照这样下去,还要中宣部、外宣办、法院、广电新闻总局干什么?让公安和检察直接管媒体和网络吧。”


网民们呼吁央视说明“陈永洲受谁指使,收了谁的钱财”,并纷纷质疑陈永洲的口供不排除被刑讯之可能。


新快报“请放人”“再请放人”轰动海内外


《新快报》记者陈永洲上周五因涉嫌“损毁一企业声誉”而被广州一派出所召见,后被长沙警方带走。长沙市10月22日官方微博证实,陈永洲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已于10月19日被长沙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10月23日,《新快报》呼吁警方释放本刊记者陈永洲,头版直写三个大字“请放人”,副标题“敝报虽小,穷骨头,还是有那么两根的”,高调要求湖南警方放人。


10月24日,《新快报》头版再次呼吁“再请放人”,副标题“一切在法律 框架下解决,不能先抓后审”。


《新快报》记者被抓事件引发轰动。从23日起,从官方微博到民间声援《新京报》声音不断,也引起世界媒体关注和报导。设在美国纽约的保护记者委员会也呼吁立即释放中国记者陈永洲。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中联重科高管向新浪透露,当天中联重科临时取消了原本要进行的发布会,因为“案件社会影响力较大,引发了全国媒体报导,也引发了中央高层 关注,中宣部已介入关注案件”。


据报,陈永洲从去年9月26日至今年6月1日间,共发表了10篇有关中联重科“虚报利润”、“利益输送”、“畸形营销”及涉嫌造假等一系列批评性的报导,并向向香港联交所、香港证监会及中国证监会实名举报 中联重科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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