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5日星期五

陈光武:郭飞雄案件〝敏感〞 愿为他辩护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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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15日讯】(新唐人记者易如采访报导)中国 著名维权 人士,在广州天河派出所遭到3个多月的拘押后,今天(14日)首次被允许与会见,这是郭飞雄自今年8月被抓捕后首次与外界接触。今天,本台记者专访了郭飞雄最新指定的陈光武律师 ,请随记者了解郭飞雄案件情况。


记者:这次有见到郭飞雄。见面顺利吗?


陈光武:今天的会见情况比预计的要顺利,因为前段已经有6位律师8次会见都没有成功,6位律师,每2个律师申请一次,他们有的分别申请了2-3次,一共申请过8次,都没有安排,我这是第一次安排会见。


记者:前面6位律师没见到郭飞雄是什么原因?他们(警方)有给出原因吗?


陈光武:我没有就这个问题 同他们(警方)交流 ,但从跟郭飞雄的交流和其他没有见上的律师交流的情况看,一开始的理由是,这个案子涉及到危害国家安全、和其他危害国家的案件有牵连,按照所谓新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不让律师会见。后来理由是说,有的律师和郭飞雄本人关系比较密切,有厉害关系,所以他们不让见。其实这个理由都是没太大道理的,也是站不住脚的。


记者:那您认为这次能够见到郭飞雄是因为什么原因呢?


陈光武:我能够会见,我个人认为,郭飞雄在入狱的3个多月里,采取口头和书面,三次向司法机关、向家里写信申请要求我来代理 他的辩护人,所以,司法机关包括上层关注案件的有关部门,他是了解郭飞雄要求我为他辩护的,也就是说,最起码我担任他的辩护人会见,是各种方面都能够接受的,即是被告人坚持的要求,也是他家属的认可,也是办案机关能够接受,包括国家有关部门、有关机构的认可,所以我才能够得到会见,我认为是多方面因素所促成的我今天顺利会见的结果。


记者:杨学林律师在微博说:早让律师会见,可早让亲属和社会了解这些情况,消除一些猜疑。不知为何拖延至今?


陈光武:这个案件我也有与杨学林同样的迷惑。国家、司法机关和有关管理这个案子的领导,他们的思维方式和我们不太一样。


我们认为,越是按照规定及时的让律师会见,越能够消除社会影响、越能消除国际舆论的猜测,这是正常的,但是有关领导他担心律师过早的参与 会影响他们的侦查方向、会影响他们侦查进展的顺利进行,我感觉他们有这种担心,其实这种担心其实没有必要的,也是不符合法律 规定的。


我认为还是国家体制上存在的问题,产生这样的现象是不应当的。我认为这个案件越是舆论、特别国际舆论关注的案件,越应该严格按照法律办,越应该及时的正当安排律师会见。


记者:8月16日,郭飞雄被抓捕、被关在牢里3个月,他在里面的情况怎样?您可以简短谈谈吗?


陈光武: 2005年,郭飞雄进过一次监狱,出来之后,他曾经说过受到一些不太人道的待遇,所以,这次我会见主要也询问了这方面的问题。他说这次司法机关没有对他,也没有对他进行人身上的其他的一些侮辱、伤害。这一点我是比较满意的,因为中国现阶段各地刑讯逼供比较严重,那么在他这个问题上,有关部门还是注意了这方面的问题。


记者:那这方面是不是跟国际强大的舆论关注有关,才令到注意这方面的问题?


陈光武:国内和国际的密切的关注,我认为在这一方面也是有很重要的作用,因为,毕竟这个案件国际影响很大,报道很多,有些涉及到法律以外的一些东西,所以,司法机关对他问题上保护和尊重,除了立案这一点郭飞雄非常排斥之外。


另外,郭飞雄在狱中绝食25天抗议对他的陷害、对他的拘捕是莫须有的罪名,他认为对他的拘捕是不公平的、是滥用职权、是司法机关为了对他平时对政治的一些观点的一种报复。


记者:郭飞雄是以〝扰乱社会秩序罪〞被拘捕的,从法律角度讲,那么这个罪名成立吗?


陈光武:他本人对司法机关目前给他设定的这个罪名是完全否认的,他既对指控的事实否认,也对相关的罪名否认。目前侦查的对象、涉及的详细的细节,因为侦查阶段,按照中国的刑事诉讼法,有关内容还不能向外面披露,但是,我只能概况说,他本人对指控的犯罪不认可,辩护人、从目前辩护人掌握的情况看,我们也认为他是构不成这个罪的。


记者:您是他现在的律师,接下来有何打算?


陈光武:现在因为这个案子非常敏感,也非常的有影响,我个人认为,这要他本人愿意和我合作,继续维持这种辩护关系,我打算陪他走之后的程序。


但是,中国的情况比较复杂,司法机关能不能认可了我现在的行为?社会会有什么样的反应?包括被告人本人和家属对我会不会继续的信任,这些都非常的复杂,所以我能不能陪着他一直到审判阶段、为他出庭,现在还不好说。


我个人的意见是,如果他家人和本人没有什么其他的意见,我愿意为他继续辩护到底的。至于案情的披露问题我肯定会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情况,在比较宽松的环节向社会公布他的案情。


记者:那如果在受到压力的情况下,您能继续的走下去吗?


陈光武:这个压力看到什么程度?如果这个压力不影响我正常执业,肯定是没有问题的;如果司法行政机关明令说要把我的律师执业证要吊销、要取消我出庭的资格,到那个程度我就没有办法掌握发展的方向了。


现在是11月份,律师每年的年检我们山东是明年的3月份,如果我现在从技术上不能妥善处理这些关系,明年3月份年检我有可能就过不了关,那么,我就不可能继续参加这个辩护。所以在处理郭飞雄案件的问题上,我必须得从法律上和策略上处理的严密一些、严格一些。


无论一个律师还是一个战士,他保存有生力量才能去工作,如果最后连执业证书都保证不了,那就不能更好的为当事人服务了,所以我在考虑既严格执法,也要考虑到环境的情况,做一些技术上的处理、妥善的处理各方面的关系。


感谢陈光武律师接受本台的专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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