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婚”已是被摒弃多年的封建恶俗,但有人却利用“阴婚”做起了“生意”,并不惜跨省租车挖坟盗尸进行交易。昨日记者从合水县法院获悉,宋某等人因犯盗窃尸体罪已分别领刑。
经查,2012年12月初,陕西省吴起县的袁某某让袁某帮忙寻找一具女尸为其弟“配阴婚",袁某将此事托付给同村村民李某,李某找不到“合适的人选”辗转找到屈某等人帮忙,后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的宋某想到同村贾某的妻子彭某过世不久可以考虑,并带着程某查看了彭某的坟墓。同年12月13日21时许,经过预谋,程某、屈某伙同程占某(在逃)、白某、袁某(另案处理)、叶某驾驶面包车,从陕西省吴起县到庆阳市庆城县与宋某会合,几人购买了铁锨、洋镐把等作案工具,窃取了彭某的尸体后运往吴起县吴起镇马湾村,以36000元售予该村村民袁某某,袁某某将彭某尸体与其弟尸体合葬于自家耕地中。后几人将所得赃款全部分掉。案发后白某缴回赃款2900元、叶某缴回赃款4200元。袁某、白某各赔偿受害人贾某1万元。
法院认为:程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秘密窃取他人尸体进行盗卖。故以盗窃尸体罪判处:程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与原判有期徒刑二年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屈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宋某有期徒刑一年;白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叶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随案移送的白某赃款2900元、叶某赃款4200元,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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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 男子盗挖女尸跨省卖给他人配“阴婚” 1具3.6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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