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5日星期日

内幕交易受损 中资群星纸业19.68亿资产可能冻结作赔


摩根士丹利前董事总经理杜军利用公司进行内幕 交易获利,须向297名受影响投资者偿还内幕消息公布前后的股份差价,涉及款额2390万港元(下同,折合224万欧元),这索首宗法庭判例确定后翌日,证劵监察机构即禀法庭,要求冻结涉嫌披露虚假数据诱使投资者进行交易而停牌的群星纸业19.68亿元资产,以便偿还股东损失。界人士估计,证劵监察机构日后可能会常用此方法保障投资者。


成功令杜军需偿还客户内幕交易差价的,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13条,根据有关条款,证劵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下称证监会)可要求法院颁令,冻结市场不当行为者的资产,将违规交易还原至未交易前的状态,并向交易对手和股东等受影响人士偿还交易损失。


扰攘超过6年的杜军内幕交易案,是指摩根士丹利亚洲前董事总经理杜军,于2007年初代表摩根士丹利担任中信资源收购油田资产的小组成员期间,得悉该公司将会收购,于是在收购消息公布前,先后九次买入2670万股中信资源股份;当中信资源股价于收购消息公布而大升后,杜军沽出其中1300万股,获利约3340万元。法庭其后于09年裁定杜军内幕交易罪名成立,最终判监六年,罚款168.8万元。但投资者未获赔偿,证监会遂以《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13条向杜军进行民事索偿,法院昨天(12日)颁令,杜军需「还原」他在07年2月15日至4月30日期间买入中信资源股份的交易。这意味当日297名向杜军沽出中信资源股份的投资者,将可获得杜军偿还内幕消息公布前后的股份差价。


主力负责有关诉讼的证监会法规执行部执行董事施卫民(Mark Steward)认为,此案明确指出,不法行为的后果,包括复原或补救的成本,均应由违规者负责,而不应由无辜的投资者或市场来承担。


最新目标:群星纸业


言犹在耳,证监会便迅速于昨日(13日)再度入禀法院,要求冻结因涉嫌披露虚假数据诱使投资者进行交易而停牌逾两年的群星纸业合共19.68亿元资产,以便还原交易时向股东作出赔偿。有关金额,包括2007年该公司上市集资的16亿元、2010年供股集资的3.5亿元及2011年发认股权证集资的1800万元。


群星纸业总部在山东,2011年3月发布业绩时,遭时任核数师毕马威质疑财务文件的真实性,停牌至今。截至今年上半年,集团流动资产净值只有约7亿元人民币,2011年停牌前市值为32亿元。


据悉,证监会现时仍在处理的涉嫌内幕交易案,包括中金再生案及Tiger Asia,后者涉及的款额比杜军案更多。法律 界人士指出,若有足够证据,证监会可能再引用同一条款要求该两家公司赔偿。


过往,证监会曾据此例,让法庭颁令上市时以虚假资料诱使市民购买其股份的洪良国际斥资10.3亿元,回购股份,但透过法院颁令就内幕交易作出赔偿,杜军案是首宗法庭判例,对日后的同类型案件有参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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