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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12月04日讯】前段时间,中国 社科院发布了一份《社会心态蓝皮书》,称中国当前社会的总体信任度进一步下降,已低于60分的“及格线”,人际之间的不信任进一步扩大,只有二到三成的人表示信任陌生人。这个观测也符合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获得的感受。比如在春运时节,如果你到火车站,应该会看到诸如此类的“温馨提示”:“各位旅客请注意,为了您的旅途安全,请不要和陌生人说话。”这种触目惊心的信任流失是如何发生的呢?
美籍日裔学者福山在他的《信任——社会美德与创造经济繁荣》一书中区分了两种社会,一是低信任社会,即社会信任只能建立在血缘关系上、信任半径到了血缘关系的边界便嘎然而止的社会;一是高信任社会,即信任建立的基础超越了血缘,延伸到血缘之外的社会。在低信任社会中,个人除了血缘组织,缺乏有机的联结,血缘之外便如一盘散沙;高信任社会则能够通过无数社群、团体为中介,联结成一个纵横交错的信任网络。福山认为,传统 中国属于低信任社会,家族组织发达,但其他社群组织匮乏。如果福山的论断是准确的,那么在中国的现代化 过程中,伴随着传统宗族趋向于瓦解、乡村熟人社会被城市陌生人社会代替,社会信任走向崩溃似乎是无可避免的。
然而,恰好我最近正在读宋代的一些笔记,这些笔记呈现出来的宋代社会,恰恰跟福山的论断完全不一样,换言之,福山言之凿凿的结论,其实并不符合宋人记录的社会生活。来看看宋人是怎么说的。
据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在北宋京城汴梁(开封),商民最重“人情高谊”,若见外地人为京都人凌欺,“众必救护之”。遇有官府接手处理民事纠纷,众商民也“横身劝救”,甚至有人愿出酒食,请官方出面调解,也不怕麻烦。外地商人刚至京城租住,人生地不熟,这时邻居都会过来帮衬,送上汤茶,指引怎么做买卖之类。更有“提茶瓶之人”,每日在邻里之间互相送茶,相问动静。凡有红白喜事之家,“人皆盈门”,都是前来帮忙的。批发美酒的大酒店,只要那些酒户来打过三两次酒,便敢将价值三五百贯的银制酒器借与人家,甚至贫下人家来酒店叫酒待客,酒店亦用银器供送,对连夜饮酒者,次日才将银器取回,也不用担心有人侵吞这些珍贵的酒器。
北宋时代的汴梁,是当时世界上最繁华的大都市,商业十分发达,人口过百万,用《东京梦华录》的话来说,“以其人烟浩穣,添十数万众不加多,减之不觉少”。毫无疑问,这是城市“陌生人社会”,而不是乡村“熟人社会”。许多人跟福山一样,以为中国传统社会无法建立起陌生人信任秩序,但北宋汴梁呈现出来的醇厚风气应该可以修正这种偏见。
南宋的临安(杭州)也是一个生齿繁多、商业繁荣的大都会,也表现出很高的社会信任度。周密的《武林旧事》记载,“有贫而愿者,凡货物盘架之类,一切取办于‘作坊’,至晚始以所直偿之。虽无分文之储,亦可糊口。此亦风俗之美也。”说的是,那些来临安做生意的穷人,可以到“作坊”预领货物、盘架之类,也不必垫钱,等傍晚卖了货物回来,再付还“作坊”本钱。这样,那些穷生意人即使身无分文之资,也能够做点小生意养家糊口。
南宋的另一个城市金陵(南京)也具有同样的美俗。车若水的《脚气集》记述说,有人在金陵“亲见小民有‘行院’之说”,比如有卖炊饼的小商贩(《水浒传》中武大郎所经营的就是炊饼)自别处来金陵做生意,一时找不到铺面与资金,这时候,“一城卖饼诸家”便会帮他张罗摊位,送来炊具,借给他资金、面粉,“百需皆裕”,谓之“护引行院”,而“无一毫忌心”。车若水在记录了金陵商人的“护引行院”习惯之后,忍不住称赞道,“此等风俗可爱”!
从宋人对身边社会生活的记述,我们可以发现,在宋代的商业城市,信任、帮衬陌生人,已经形成了一种“可爱的风俗”,人们只需要不假思索地遵循习俗,便自然而然地建立起合作、互信的秩序。福山对宋代城市的这一习俗可能不了解,所以才断言传统中国是一个“低信任社会”。不过他将“信任”定义为“在正式的、诚实和合作行为的共同体内,基于共享规范的期望”,则大有道理。所谓“共享规范”,既包含了人为订立的契约、法律,更重要的成份其实是社会自发形成的风俗习惯、价值体系。我们可能不知道风俗如何形成、又为什么形成,但习俗之下的人们都知道,只要遵循传统的风俗,便可以达成稳定的预期。
福山又认为,社会信任度的高低跟一个民族的“自发社交性”密切相关。对于缺乏“自发社交性”的民族来说,人们之间的信任程度很低,社交范围非常有限,所以不容易建立家族与政府之外的社团。福山显然觉得中国人的“自发社交性”是比较匮乏的。但福山在这一点上也看走眼了。不要以为中国传统社会只有基于血缘的宗族组织,在宋代的城市,已经产生了超越血缘的各类行业组织,各工商行业不论大小,“皆置为行”,当时叫“团行”。《东京梦华录》记载了东京城里的姜行、纱行、牛行、马行、果子行、鱼行、米行、肉行、南猪行、北猪行、大货行、小货行、布行等三十多个行团,实际上汴梁的行业组织当然远不止三十多种。除了团行,由于宋代民间结社极自由,市井中还涌现了非常丰富的社团,据《武林旧事》,当时踢球的有齐云社,射弩的有锦标社,演杂剧的有绯绿社,卖唱的有遏云社,喜欢弄棍使棒的有英略社,喜欢相扑的有角社,喜欢刺青的有锦体社,建筑师有台阁社,理发师有梳剃社,园艺师有奇花社,连妓女也有自己的社团,叫翠锦社。
前面提到的金陵“行院”,便是工商行业组织,“护引行院”,即本行业互相保护、帮助的意思。临安的“作坊”,也是一个商业社团。北宋的汴梁,“士农工商,诸行百户,衣装各有本色,不敢越外。谓如香铺裹香人,即顶帽披背;质库掌事,即着皂衫角带,不顶帽之类。街市行人,便认得是何色目”(《东京梦华录》)。如果背后没有发达的行业组织在维护自治,很难形成如此井然的商业秩序。
可见生活在宋代城市的人们并不缺乏“自发社交性”。恰恰相反,他们建立、参与 了各种社群、团体。正是藉助发达的社团组织,宋人构建了一个交错纵横的信任网络,慢慢 沉淀为互信的社会风气、习俗。这样,人们在脱离乡村熟人社会、来到陌生的城市谋生时,才不致于沦为彼此孤立、人人自危、处处设防的一盘散沙,而能够迅速地融入到相互交织的信任网络中。这个过程,也是城市陌生人社会的“再熟人化”过程。一个复杂社会要建立信任网络,形成自治秩序,“再熟人化”是不可绕过的路径。
说到这里,我们可以大致勾勒出当下社会信任为什么严重流失的原因了,并不是因为中国传统只适宜维持血缘关系上的熟人信任、无法构建出超越血缘的信任网络;而是因为,维系社会信任的传统风俗被时代洪流冲溃、人们的“自发社交性”受到扼制,原有的社会信任网络断裂 了。
文章 来源:大家
本文标签:大纪元, 政府, 法律, 自由
via 吴钩:传统中国是“低信任社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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