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即将过去,12月,继新余三君子案庭审之后,一些被中共当局逮捕参与 新公民运动的维权人士陆续进入司法程序,许志永和郭飞雄分别于13日和10日被起诉。国际社会敦促中共当局撤销指控,大陆 民众表示,中共文革式地打压,恰恰说明了中共专制制度的穷途末路,垂死挣扎。
“人权观察”呼吁当局撤销起诉许志永
国际人权组织——“人权观察”于12月26日发表声明,敦促中国政府应立即撤销对著名维权人士许志永的一切政治性指控,恢复他的人身自由。
该组织亚洲部主任亚当斯(Brad Adams)说,:“最能证明对许志永的指控是欲加之罪的,就是官方的起诉书,里面除了说他对公共关心的议题进行和平抗议之外,别无罪证。”
大陆民众表示,通过中共官方对许志永的“起诉意见书”,了解到,作为新公民运 动的发起人许志永在财产公示、教育平权等方面所付出的努力,做出的贡献。社会各界纷纷赞扬许志永是优秀公民的代表,并认为,当局把许志永等进行的维护公民权利行为看成是威胁中共政权的洪水猛兽,予以文革式的残酷打击,恰恰说明了中共专制制度的穷途末路,垂死挣扎。
许志永的律师张庆方表示,许志永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是犯罪,而是公民对社会改良的理性推动。许志永曾对张律师 表示,如果对他的审判能够唤醒民族的良知,他会平静地接受这份殊荣。
许志永于2013年4月被当局软禁,7月16日被拘留,8月2日被正式逮捕, 12月13日,许志永被当局正式起诉。
当局称:许志永组织集会,要求公开财产,要求平等教育权利,并为北京和其他地方发生的抗议活动提供旗帜和其他资助,将正式控告他“聚众扰乱公共秩序”。
广州警方将郭飞雄案移送起诉 律师不知情
而大陆另一位试图通过和平、理性抗争来推动社会进步的知名维权人士郭飞雄(本名杨茂东)在今年8月8日被刑拘,9月12日被正式逮捕,目前关押在广州天河区看守所。当局于12月15日在未通知律师的情况下,起诉郭飞雄。郭飞雄的第一任律师随牧青一直被当局百般刁难,见不到郭飞雄本人。
第二任律师陈光武表示,广州警方于2013年12月10日将郭飞雄案移送审查起诉后,不但不通知辩护人,反而一直躲避辩护人的电话询问。如果司法机关今后有程序违法行为,律师也会予以揭露,若有必要还将提出控告。
12月18日,原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前不久被校方解聘的的张雪忠接受了郭飞雄的委托,担任郭飞雄的辩护律师。19日,张雪忠见到郭飞雄。张雪忠表示,郭飞雄认为自己的所作所为,只是伸张和践行公民政治权利,根本不构成犯罪。在南周事件中,他不但没有扰乱秩序,反而时时努力教育身边的人维护现场秩序。
律师认为 官方对郭飞雄的指控是站不住脚的
近日陈光武律师公布了当局对郭飞雄所谓“涉嫌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的起诉书。起诉书表示,郭飞雄从2013年元旦过后,组织十多人在广州南方周末报社门口发表演说和举牌,要求官员公布财产,并敦促人大常委批准当局已经签字的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随后郭飞雄还组织策划从武汉沿武广铁路南下,在八个城市进行“街头举牌”,并把照片发到境外网站 。
张雪忠认为,官方对郭飞雄的指控是站不住脚的。2013年初发生的“南周事件”,是由于《南方周末》新年献词被违规篡改所引发的。因为一群热爱《南周》的有良知的媒体人,公开对违规篡改行为表示抗议,人们才获知这一消息,并自发前往南周进行声援。郭飞雄等人也去了,其中有人在现场举牌和演讲,也只是表达自身对新闻自由和宪政民主理念的认同,而不是为了扰乱现场的公共秩序。而且2013年1月6~9日,事发现场一直有大量警察。如果郭飞雄等人的行为真的构成扰乱公共秩序的犯罪,现场的警察会坐视不理达4天之久吗?
张雪忠表示,“警方指控郭飞雄策划他人在8个城市街头举牌、要求官员公布财产并敦促‘人大’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这一控罪不但完全不成立,反而还可证明,警方对郭飞雄等人拘捕、关押和指控,恰恰属于彻头彻尾的政治迫害。”
旅美中国人权活动人士刘青表示,在中国大陆,任何想维护自己和他人权利的活动人士,迟早会与中共发生矛盾,并最终被迫害。
郭飞雄通过律师陈光武再次感谢隋慕青等律师对案件所作的重要贡献。感谢社会各界及国际社会的关心、关注。他为自己能为民主与法治事业献身感到自豪和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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