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4日星期二

不足一月两起误抓 辽宁警方又错抓黑龙江干部

近日,黑龙江省一名干部被辽宁警方上网通缉,在单位被戴上手铐抓走,最终辽宁警方承认通缉错了人,并撤销了网上的通缉信息。这是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发生的第二起警方误抓事件。


媒体报导,今年12月19日上午,盖州几名便衣来到黑龙江省鸡西市恒山区,他们此行的目的是为了抓捕一个刚刚被列为“刑拘在逃??”的通缉犯,这名通缉犯是恒山区人民政府税费督察室的主任宋东民。


事后宋东民介绍说,他当时正在领导办公室里汇报工作,进来了三个警察,他们问:〝谁叫宋东民?〞 他当时就回答了一句:〝他是宋东民〞。三个警察亮了一下证件,随后拿出了一张《通缉令》告诉他:〝你已经被警方通缉,要求带走。〞


宋东民称,当时警察说他在辽宁省盖州市诈骗了别人钱,尽管宋东民一再声称自己什么都没干,但还是被当场戴上了手铐,由警察押出了政府大楼。


最终警方决定暂时不把宋东民收押进看守所,而是留置在哈尔滨市便衣警察支队。 20号下午4点多,当时他在候审室里,门一开进来了几个人,仔细地端详了他半天,然后几个人就出去了。没五分钟,那俩辽宁盖州的警察又进来了,对他说,他们搞错了。


事件回顾


根据《晚报》报导,2012年9月,一名货车司机来到盖州市的一??家货运站,以宋东民的名义与货运站签订了运输1140箱葡萄的合同,当时那个司机拿的就是宋东民的驾驶证等证件。


合同签订后,那名司机拉着价值16万的葡萄从此消失,根据警方调查,那个货车的牌照是套牌的。


警方无法从车牌找到诈骗葡萄的犯罪嫌疑人,就通过签订合同时留下的宋东民的驾驶证来找人,于是就在网上发布了对宋东民的通缉令。


青海警方跨省错抓湖南女子


这是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发生的第二起警方误抓事件。


11月24日,一名湖南女子刘丽(化名)正在高铁耒阳西站买票,突然被当地警方带走。原因是她的名字是青海警方正在上网通缉的逃犯名。


11月25日,刘丽被羁押在湖南衡阳看守所,等候青海警方来人押解。


12月6日,青海警方将刘丽押解回西宁,并开始讯问。


同日,当地警方发现刘丽并非是要抓捕的犯罪嫌疑人,只好将她安排在当地一家宾馆内。


12月7日,青海警方电话通知刘丽家属,承认抓错了人,同意立即释放刘丽。


刘丽被释放后,提出向公安机关索赔5万元的申请,但当地警方只同意支付5千元。


报导援引中国 公安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刑法专业委员会委员表示,在短短一个月内,先后发生了两起无辜的人被错误上网通缉的事情,这绝对不是偶然的。如果公安机关不进行改变,宋东民就绝对不会是最后一个被错误上网通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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