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7日星期四

华人现金放家中被窃 疑犯落网赃款无法退还(图)



阿悠的血汗钱被偷后,警方虽然寻回,但她却因没有证据证明钱的归属而无法要还。


华人喜欢在家中存放现金的习惯,如今连那些爆门撬锁的惯偷们都已清楚。有多市士嘉堡的华人住户,两年前遭人爆窃损失了上万元的现金,虽然疑犯第二天就落网,且失窃的赃款也大部分被寻回,但因苦于无法证明这些钱属于自己,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血汗钱被充公。



阿悠与丈夫曾经在士嘉堡的冰梨路夹士刁路地区租住了一个房间,这间被屋主改建成分租屋的独立屋内,其他的租户也都是华人,结果就被不法之徒盯上。


“那天有一个黑人男子熘进来偷东西,我先生的手提电脑被偷,放在月饼盒子里的1万多元现金也被偷,还有屋主的8000多美金也没有了。”


幸好隔壁的屋主安装了保安摄像头,将行窃黑汉的相貌拍摄下来。富有经验的警员据此很快在第二天拘捕了疑犯,从其住所中找到了阿悠夫妇所丢失的手提电脑,并检获现金7000多元。


阿悠说﹕“我们先是拿回了手提电脑,然后想拿回被偷的现金,就算只剩7000元,总比一分都不剩好吧?我们就跑去警局要。起先说这是呈堂证物,暂时不能给。6个月之后,可能案件审结,我们再去要钱时,42分局的警官就说,有什么证据能证明这7000元都是我们的?”


证据?一听警方的要求,阿悠夫妇登时就不知如何是好。“我们不可能在每张钱上面签字吧?不可能画什么图案作记号吧?我怎么证明这些钱是自己的?”


据了解,失主向警方申领回丢失的现金时,如果能描述现金不同面值钞票的数量,例如50元的有几张,20元和10元的有几张,警方检查时,如果发现钞票数量相符或相近,都会接受失主的说法而将赃款退回。


万元20元现钞全无特徵


阿悠称,她先生的这1万元现金,全都是20元面值的钞票,除此之外别无特徵。“我当时听说报失窃的不止我一家,我就跟警察说,可不可以把各家报失的数额汇总起来,然后按比例把这7000元分掉?警察说不行?”


忠告家中勿存大量现金


就在此时,小偷的母亲出来声称,这7000元的现金是她赠给儿子的。但这位“慷慨”的母亲无法解释如何从她微薄的收入中攒下这麼多存款,而且她的银行纪录中也没有这麼一笔钱的出入证明,因此对于那母亲的说法,法官也没有採纳。两边都无法提供有力的证据,这笔钱目前已经被送去资產管理局,等同于充公。


著名华人表示,他通常会建议她的当事人向法官申请法庭令,当被告承认盗取某样钱财之后,就要把这份钱财归还原主。


但在阿悠的这个案件中,小偷只承认偷窃了那部电脑,并不承认偷窃了1万元的现金。


阿悠无奈地表示﹕“这都是我们的血汗钱,但现在看怕是冻过水了。所以建议大家,不要再在家中存放大量现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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