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5日星期三

民国国旗被指为赃物 陆网民告公安 致信马英九

电台报导)福州网民游明磊就去年双十节遭警方拘押提起行政诉讼。警方指〝青天白日旗〞是〞赃物〝游明磊使用〝民国〞反驳指控。他认为案件本身凸显出中国 当局贬低的态度,建议取消〝习马会〞维护国家尊严。


去年10月10日福州有网民发起〝双十节聚餐〞(台湾国庆节)活动,当晚当局出动大批警力带走其中4人,没收现场与〝〞有关的物品,之后警方以所谓〝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拘留调查24小时后释放。四人均指期间遭侵犯,当事人之一游明磊就被警方殴打及没收物品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民国国旗被指非法遭反驳 出庭质证含糊其辞


案件周二上午9时在福州鼓楼区法院开庭审理,持续到10点多结束,法院宣布择期宣判。游明磊并没有聘请律师 ,作为自辩身份出庭。游明磊的妻子和多位网民也参与 了旁听。赵威告诉本台记者,过程中法院没有遵守流程规范,并且多次打断原告方的发言:一个国家的国旗肯定代表这个国家,中国当局实质的态度。告诉你,我就认定你(中华民国)就是非法。我也质疑庭审的客观性,因为本身在程序上就存在违法,包括开庭时法官没有按照流程来,没有告知我们在法庭上拥有什么样的权利。


当地的水部派出所作为被告方出席了此次庭审。原告人游明磊指在做笔录时提到警方曾表示,青天白日旗及相同标识的衣服属于〝赃物〞,而在笔录中却没有提到相关物品被定义为赃物的细节。


四人去年10月11日晚无罪释放后,警方归还了他们的部分物品。游明磊表示既然是无罪释放,青天白日旗也不能被认定为〝赃物〞理应归还。此外面对游明磊遭到殴打等相关问题 ,警方始终以《警察法》中相关细则回应,并多次强调是接到民众举报 才采取行动,过程均符合,但并没有承认当时殴打了游明磊,也不回应青天白日旗是否为〝赃物〝的问题。


庭审中游明磊拿出现在台湾施行的中华民国《宪法》复印件,他表示,在世界各国法律 和国际法中都没有任何一项法律能够定义青天白日旗为非法旗帜,唯一对该旗帜有解释的是中华民国宪法,因此不能认定青天白日旗为赃物。


案件凸显北京对台态度?


游明磊周二庭审结束后告诉本台记者:这个事情算是〝民国宪法第一案〞吧,对两岸关系的影响应该是非常大。在福建发生这样的事情,我觉得马英九(台湾总统)应该考虑该抱着什么样的立场到中国与会见,怎么去说发生在我身上的案子。


周二下午他发表了《致马英九的公开信 》,内容中提问〝民国的国旗在大陆 地区涉嫌违法,你将以什么身份,什么名义踏上中华民国沦陷区的土地!〞公开信表示,中华民国在中国大陆不受到尊重,马英九应当维护国家尊严,取消〝习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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