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在加拿大卡尔加里中共领事馆前,黄金玲女士为营救女儿陈英华再次抗议,发出“救救我女儿”的呼声。陈英华的父亲在石家庄依然未能见上女儿一面。
这是继4月14日黄金玲营救女儿新闻发布会后的又一次营救抗议,黄女士在中领馆前说:“虽然我女儿现在都快死了,我先生提出见亲生女儿的基本要求,石家庄看守所至今不让见面,我好担心她有什么意外啊。”
从3月12日起,中国 河北石家庄政府非法关押陈英华已达33天,也是陈英华绝食绝水抗议的第33天。据探监陈英华的律师说:“陈英华在狱中已是瘦得皮包骨头,没有一点肉,几乎不能走路,奄奄一息,说话如游丝。但陈英华还是说‘我要见父亲’。”
据陈英华父亲陈志明越洋电话反馈:
4月14日,陈英华父亲陈志明来到石家庄桥东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索要拘留手续,当陈出示了父女关系公证书后,却被警方告知“刑事拘留书——不能出示给你看”。几日前陈英华律师 到此国保大队查询时被告知“陈英华,没有此人”。
当陈志明问及警方“你们拘捕我女儿陈英华,我女儿犯了什么罪”时,警方回答“她触犯了刑法300条”。“刑法300条是针对法轮功 学员的,只要是炼习法轮功的人都可以给人家扣上这一帽子。现在把它都用到常人头上了,黑龙江建三江事件中的为法轮功学员打官司的4位律师,他们都不是法轮功学员,你们也给人家扣上刑法300条——你们这是无法无天!”结合前一阵时期的建三江律师被关押和酷刑折磨的案件,陈志明对警察说。
“刑法300条的刑期可以从一个月到死刑,我女儿在你们手里快要死了,再不放人,你们不等于是判她死刑吗?甚至于你们还可活摘她的器官,你们建三江的警察对建三江案的律师就是这样威胁的。你们这是无法无天的黑社会啊。”在陈志明的质问下,该警察哑口无言。
“我女儿究竟犯了什么罪,有什么犯罪事实吗?”警察回答不出,陈志明接着说,“我女儿是去陪同两个不是法轮功学员的人去探监她们的亲人,有什么‘利用邪教 破坏法律实施’的罪证?”对于陈志明的这些问题 ,该警察再次支支吾吾,说了一句:“我们还在调查”。
“既然你们还拿不出她的犯罪事实,就先抓人后罗织罪名构陷她,你们的老一套违法做法我们老百姓都很清楚了。究竟她有什么犯罪事实呢?”
“这是私密案件,不能说,我们还在调查。”该警察说。
“我女儿陈英华在光天化日之下陪同打横幅‘我要见父亲’的卞晓辉,有什么可保密的呢?除非你们要栽赃陷害她——这是需要保密的。”陈志明提出了一个简单的问题。
这位年老多病的父亲最后想到了找公安局长申诉,第一次得到的回答是“局长不在”,再次得到答复“局长在开会”。无可奈何的陈志明最后想到的办法是,给公安局长及其他相关领导分别写了封信,要求“见女儿,释放女儿”,信中有这样一段话:
“我女儿在你们手里,现在已经生命垂危,你们要为她的生命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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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 女儿绝食生命垂危 加父探视却被拒(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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