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鲁山老泉
苍南群殴城管事件已经过去有几天了,央视昨天追问:“城管打人不对,难道打城管就对吗?”这话问得我不舒服:没有城管先打人,会有后来打城管?城管打人是进攻,人打城管叫还击,这理儿谁占先?况且你还五打一!所以我认为,录像者被打是冤枉,城管被打是活该!
央视还一个说法有意思,说是因为手机微信传播了假消息,否则不会瞬间聚集那么多人,也不会对城管下手那么重。那么我又疑问了:如果先被打的是城管,再以假消息说城管被打死了,群众会不会立刻聚集起来替城管出气?那位录像者会不会遭受群殴?这答案不用我说你用脚跟都能想出来——“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多行不义必自毙”、“哪儿有压迫哪儿就有反抗”、“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
成千上万人瞬间出动,只要有对城管施暴的机会他们决不放过,这是攒了怎样的怨气向城管发泄?城管遭此大难,难道不是他们平日的嚣张行下的?就说这次事件的起因,你不让群众随意摆摊设点,完全是正当的,为啥不让录像?你怎么知道录像对你不利?如果你文明执法,智取街头无赖、刁民,录像就是表扬你,对于你那叫正能量。可是你不问青红皂白上去就打。难道,打人不违法吗?一对一也就算了,为啥还要五个人一齐打?从这一件事就可以想见你平日是如何执法!
在民主国家,无论谁,是穷是富,是官员是百姓,地位都是平等的,没有尊卑贵贱之分。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尊严和自由。可是你城管张嘴就骂人,抬手就打人,完全不把你职业所涉及的对象当人看,这是对人权的严重亵渎,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惩。可是,由于我们是一个把法律 写在纸上的国家,是一个把法律当作橡皮泥的国家,我们的法律只有在惩罚弱势的时候才发生效力,而对于强势它就睁只眼闭只眼。所以,一旦权力做了坏事,缺位的一定是法律。但是老百姓也不傻,既然法律不帮我们,那我们自己帮自己。于是你瞧吧,不管哪儿发生了百姓和官员(管理者)的冲突和对抗,最不缺的就是看热闹的人。他们的拳和他们的脚一旦得势,才不管什么法律不法律呢。
然而,是什么造成了今天的官民关系势如水火?我想第一就是“拒绝平民百姓参与 政治”,第二是“世袭的政治对老百姓狂妄嚣张”。如果我们的官员和执法者都像台湾那样由选民选出,由选民监督,老百姓即使有游行示威等各项权利,一般情况下也不会对官员和管理者大打出手。
比如这次苍南事件,你能单单看做是对城管的殴打吗?难道苍南的百姓不想群殴公安警察?不想群殴公检法纪检监察等一切执法部门?不想群殴市长市委书记?他们太想了,只是不敢而已!换句话说,城管被围殴并不是城管最该被围殴,他们背上背的拳头有多少应该打在上面那些组织身上和书记市长的身上,只不过城管和他们比又显得弱势,让城管替他们挨了。说个老实话,如今是没有井冈山当年那条件了。你想想,60多年的怨愤积攒在一起,该有多大的喷发力呀!
所以,我还为看守所里的几位城管鸣不平:你们进号子当然是咎由自取,但是有人做了那么多错事为什么不得咎?这个体制是他们设计的呀?是他们不给人尊严和权利的呀?是他们躺在特权里做好 梦而让你们替他们得罪人的呀?如果打蛇打七寸,“七寸”是在他们那儿,让尾巴挨打显然又冤枉了。
(有删节)
来源: 作者博客
本文标签:人权, 台湾, 城管, 城管打人, 央视, 政治, 民主, 民主国家, 法律, 自由, 警察
via 苍南的拳头为什么砸不醒梦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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