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宁先报道)2014年 5月4日,湖南省涟源市蓝田办事处文艺路社区下岗人员苏雄彪(男,汉族,1963年5月17日生,电话:15243812629。)说,由于他夫妇系下岗人员,只能常年外出,以打工维系生计。儿子苏凯自幼由其外公、外婆抚养照管(外公居住地址:娄底市娄星区乐坪办事处金谷社区)系留守儿童。2013年2月2日下午4时20分左右,他儿子苏凯与邻居家的3位小朋友在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娄星区金谷社区西门茶园小区三栋顶楼楼面玩耍时失事堕落至一楼屋顶死亡 。小孩尸体就留、存、放在事发小区三栋一楼的房间内。并由他堂哥苏琦、苏珣等四人看守着。等他和他老婆回来善后。大约晚上11点50分左右,突然来了20名左右公安干警,在没有按相关法律程序,也没有作出任何说明的情况下,更没有和他及家属等任何人进行协商沟通的情况下,就把看守儿子苏凯尸体的苏琦、苏珣等四个人强行控制了起来,把他儿子苏凯的尸体抢走了。
苏先生说,到2月3日凌晨0:50分左右,他和老婆才赶到案发现场。他老婆没有看到儿子苏凯的尸体后,就哀求公安干警让她看一眼小孩尸体。谁知干警彭勇就说:“你们的脑袋有毛病啊!这是政法委指使我们这么做的”。听此荒唐、野蛮、泯灭人性 的说法和执法行为后, 他老婆昏厥在地,手脚颤抖、胡言乱语。围观群众气愤之下向警察声讨。事发现场就一下混乱了起来,整个局面失控。应该是这几个干警打电话请求支援了吧!整个娄底市内,警车的鸣笛声此起彼伏,警灯闪烁;的士、社会车辆都载着看热闹的人,跟着警车驶往案发之地。事发之地处在市区的商业繁华地段,人口稠密,现场人山人海,局势更无法控制了。
从他夫妇回家到及他亲属被非法扣押到娄底市公安局娄星公安分局的短短四十分钟内,娄底市就出动了17台警车,100多名公安干警来处置此突发事件。而该事件发生的起因,乃公安执法干警的滥用职权、执法枉法、草菅人命引起的,他受害方一没有杠尸,二没有和任何人发生任何争执吵闹,三没有请求政府有关部门来处理解决,四没有与房屋业主赔偿理论,五没有影响市容市貌、妨碍交通等,而为何却在未和他受害人协调及完善有关法律 手续后,非法抢走他儿子苏凯的尸体呢?其行为、目的又是为何呢?!2月3日凌晨1:30分,五、六名公安干警采用暴力手段,抓的抓,推的推,强扭着他的手臂,拖行四五十米,囚困到警车上。再将他拘禁于娄星区公安分局的审讯室内。致使他的手表、眼镜都丢了。他们也用同样的暴力手段,把小孩苏凯的外公宋之国、外婆彭桂香、大舅宋朝星、叔叔苏雄清、堂哥苏珣、阿姨刘凌云等六人,也强行非法拘禁到娄星区公安分局的审讯室内。当时因死者外公宋之国、外婆彭桂香年老体衰,在警局进行所谓的教育训诫后就让他们回家了。其余五人到2月3日下午5时许,娄星区公安分局就对他及小孩苏凯的大舅宋朝星二人作出治安拘留七天的行政处罚决定; 对小孩苏凯的叔叔苏雄清、堂哥苏珣、阿姨刘凌云三人作出刑事拘留行政的处罚决定,并分别羁押于娄底市公安局看守所和拘留所。
2月4日下午6点,他以请事假的名义,经娄星区公安分局批准可以回家。为了不让自己的亲友因此事而牵连受累及回家过年。他数次奔走于市公安局、政法委、娄星区公安分局、拘留所、看守所等各部门单位之间,哀求他们给予怜悯、求得同情,请求宽大处理。后在娄星区公安分局局长刘明清、副局长罗文卫的暗示授意下,要被拘禁人员承认错误,陪礼道歉,承认在此次事件中,打了公安干警,并要补录口供,还要补偿公安干警有关费用,才能签订《谅解同意书》后,方可取保候审,才能回家过年。迫于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知法犯法、执法枉法,非法拘禁公民行为的无望和无助下,他只能强忍悲痛,东借西凑,筹集资金来满足这些人民公仆的兽欲。经过多方请客送礼和有关朋友的请求游说下,他于2月7日支付干警彭勇2.3万元、廖军1万元、李浩平1万元共4.3万元的所谓医药费,补偿费用,取得了该三位干警的原谅和同情,他们才肯和我签订《谅解同意书》;同时又向娄星区公安分局为小孩叔叔苏雄清、堂哥苏珣、阿姨刘凌云三人各交保证金3000元。被拘押人员也于2月8日下午被逼补录口供,承认打了公安干警彭勇、廖军、李浩平三人。才于2月15日从看守所取保释放出来。小孩大舅宋朝星被行政拘留满7天后才释放出来。
至于他儿子苏凯于2月2日下午4时20分身亡后,被公安干警非法抢走尸体至今已有三个多月了,尸体存放在什么地方,对此事件责任的认定,死亡的真相等各种情况,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都没有与他进行协商沟通,更没完善法律程序规定的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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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 湖南娄底公安抢尸、拘押死者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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