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安庆市传来了六位年至耄耋的老人相继自杀身亡的消息。此消息一出,就立即引起了社会民众的普遍关注。或许人们很难理解,为何这些生命将至尽头的老人会在所剩无几的岁月中选择 自杀?如此突然而决绝的选择到底又是出于怎样的动因和隐情?对于这一幕幕自杀悲剧所引发的诸多难解的问题 ,老人子女的一句话似乎就能道破其中的因果缘由。
面对着父母的“求死”之举,这些老人的子女都异口同声的表示,老人选择自杀的原因不过是为了避免6月1日后被政府强制执行变“土葬”为“火葬”的政策。或许生活在安庆地区以外的人对当地的丧葬习俗还不太了解,这个地区一直以来都是依据“土葬”的习俗来对逝者进行安葬。这里的老人不但把“棺材”视为死后永远的“栖息之所”,而且还历来遵循着“死后不会立即下葬”的传统 。即便几年后要下葬,也得按照旧俗进行土葬。对这些老人而言,丧葬的礼法道统堪比生命,“入土为安”才是顺应天命的必然选择。然而,官方在仓促之间下达的一道“火葬”的政令就等于剥夺 了他们“死得其所”的权利,甚至逼迫他们放弃用一生去坚守的丧葬之礼以及灵魂深处的信仰。
于是,悲剧就在这样的不可为而强为中发生了,一条政令就这样在朝夕之间逼死了数条人命。尽管如此,一些人仍然认为,这些寻死的老人是由自身的迂腐守旧与不懂变通所致。无论是深埋地下,还是化为灰烬,生命已然结束,又有着怎样的本质上的差别呢?何必为了旧风旧俗,甚至一些不可知的事情而跟政府较真,跟自己的生命较劲呢?
或许我们不得不承认,观念的改变并非难于登天,移风易俗似乎也成了社会发展不可避免的趋势;然而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甚为清楚的认识到,这种改变绝非一朝一夕所能速成,更不可在政令、强权的逼迫下一意孤行。
从3月25日安庆市政府下发《关于成立安庆市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到4月1日开始在城区实行“殡葬改革”,直到5月初再次通知,从6月1日起在整个地区正式实施,这前前后后总共进行“宣传”告知的时间也不过二月有余,更何况是深入群众,臣服民心。事实上,由于时间仓促,大部份百姓一直将此项政令视为“小道消息”、“风声”,似乎从未相信其存在的真实性;某村民组长在得知政令后,也将其形容为“突如其来”。大家还未来 得及对那一纸公文进行确认、对官方消息明确获悉,政府官员却大张旗鼓的耍横蛮干起来。从收缴、砸毁当地村民死后用来土葬的棺木开始,强制执行“殡葬改革”的序幕便由此拉开。
可见,官方在推行“殡葬改革”的举措间,更为看重的不是老百姓的反应与接受程度,而是在限期之内所能达到的目地以及收到的成效。如此,观念中一直认定“土葬”是合乎礼法、风俗的乡村老人,又怎能有时间和机会去试图了解和接受新的丧葬方式,怎能在数月之间彻底改变原有的根深蒂固的丧葬习俗?既然改变维系了几十年的民间习俗是一件需要时间与耐心的难事,那么,官方对政令的实施时间进行限定、对村民的棺木进行砸毁的举动就显得甚为愚蠢了。
除了愚蠢之外,当地官员急于求成、以功绩为上的急功近利之心也可见一斑。在安徽省大规模推行“殡葬改革”的过程中,安庆官员一直认为该地区滞后的状态是在“拖后腿”,政府部门“压力很大”;同时提出“年底将全市平均火化率提高到50%,到2015年力争达到70%,到2016年达到80%”。对于这次突如其来的强制“火葬”的举措,一些公务员却讳莫如深,似乎早就有了先见之明。去年当地发生的一桩因村民祭祀而引发山火、多名官员被问责的事件,他们认为这是直接导致安庆市政激进的推行“殡葬改革”的必然动因。也就是说,官方的一声令下、强行而为,不过只是唯恐自身的现实利益受到损失,担心自己的政绩权位受到影响而已。在官员眼里,“重于泰山”的是权位,“轻如鸿毛”则是民心、民意、民生。
尽管老人用“自杀”来表示不服与抗议的方式似乎显得有些极端,然而,人们在这起突发事件中深深感到民众的无奈与愤慨时,更能清晰的看到官方那张自私与霸道的嘴脸。为了自己的名利、地位,老百姓的权利与自由,对生死观念、丧葬礼仪的信奉与坚守却可以忽略不计。如果把这些间接谋害人命的行为视为“愚蠢”,那么,纵观中共官方过往的执政生涯,这两个字可谓是贯穿始终的主线。
每一道愚不可及的政令在不得人心时,便会阻碍推行;在推行受阻时,便会强制执行;在强制执行后闹出人命时,便会否认、推诿、不予回应。可见,从政者一旦犯上了蠢劲,其结果是多么的可怕、且无以转圜,而老百姓为其付出的代价又是多么的惨痛、且根本无法弥补。只是“愚蠢”在表面,“为私”在心里。理应为公者却“为私”,这才是愚蠢的根源。
来源: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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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 【颜丹】殡葬改革逼人自杀 因“蠢”还是因“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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