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泽民其人》第廿一章:全球起诉风云激荡 法网恢恢无处可藏
3.二战之后最大的国际人权诉讼
尽管江泽民愿意付一切代价阻止诉江案,但世界各地的诉江案却越来越多。到2005年6月就有15个针对江泽民的诉讼案,加上对江的党羽的追究,共有47个以上的诉讼案,成为二战之后最大的一起国际人权诉讼。
这些起诉案得到了世界许多著名律师和学者的支持。
在德国,曾把阿根廷前独裁者推上法庭的著名刑事法律师 沃尔夫岗.卡莱克,于2003年11月帮助法轮功学员以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和酷刑罪指控中国 前国家主席江泽民在镇压法轮功中犯下的罪行。
在比利时,国际著名人权律师乔治.亨利.波提代表法轮功 学员递交了控告江泽民的刑事诉讼,他本人因控诉前智利独裁者奥古斯特.皮诺切特而闻名于世。
在澳大利亚,名画家章翠英女士起诉江泽民 的计划得到了当今著名的人权律师、联合国赛拉利昂特别法庭主席杰佛里.罗宾逊的帮助。
曾就中国制定刑法条款提供谘询、美国最有威望的律师之一阿兰.德希维茨认为,江不享有国家元首豁免权。他说,如果国家元首他们亲自下命令采取群体灭绝行动,而且他们对局势有权力控制的话,没有人能因为他是国家元首而避开司法公正。很显然我们都知道前南斯拉夫 独裁者米洛舍维奇正在海牙国际法庭受到审判,他实质上曾是国家元首。假如希特勒还活着的话,他也会在纽伦堡以国家元首的身份被起诉。
美国著名人权律师莫顿.斯凯勒教授表示,“江泽民的酷刑和群体灭绝罪,不仅违犯美国法律 ,违犯基本的国际法,也同样违反中国政府的法律。因此,诉江案针对的是江泽民个人的犯罪行为。诉江案可以看作是世界人权运动的一部份,这种诉讼的意义在于,在世界范围内建立这样一个基础,即任何官员如果犯下严重侵犯人权的罪行,如酷刑和群体灭绝罪,都要负刑事和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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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江泽民其人 》 (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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