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9日星期五

2014中纪委决心掀境外追逃风暴

记者李导)跨国是一种全球化病毒。目前,有关部门不断加大外逃嫌疑人的信息,“已经有相当一批嫌疑人的动向被掌握,犯罪嫌疑人落地海外 就告平安的妄想已经难以实现。”可以想象,境外不再是的“避罪天堂”。


7月22日通报,自2008年以来,先后从54个国家和地区抓回经济犯罪嫌疑人730余人。而最高检2014年 在全国上所作的工作报告指出,2013年会同有关部门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762人,追缴赃款赃物计101.4亿元。


今年1月,中央指出,要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给妄图外逃的腐败分子以震慑。同时,内部机构调整中,将外事局与预防腐败室整合为国际合作局。


3月,最高检下发“加强追逃追赃通知”,强调建立和完善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信息数据库。


5月,中纪委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安全部、外交部、央行等部门召开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会议。


7月,公安部召开会议,部署针对“猎狐2014”行动,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表示:“今年以来,在中央纪委的协调指挥下,所有涉及部门通力协作,规模和力度前所未有,既回应了百姓的诉求,也对贪官带来巨大震慑。”


办案人员介绍,经济犯罪的外逃具有主动性和长期性。一般要经过转移资产——家属先行——准备护照——猛捞一笔——辞职或失踪等一系列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家属先行、频繁出国、账户资金异动等都是为外逃做准备。


中国 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黄京平指出,2013年1月施行的《刑事诉讼法》中专门增设违法所得特别没收程序,境外在逃嫌疑人在国内外的赃款赃物都可向法院提起没收、查封、冻结或扣押,并通过国际刑事司法协助,请求相关国家承认和执行我国裁决。他说:“通俗来说,由于没有缺席审判,以往没抓到外逃贪官,其违法所得难以及时追缴,而现在即便其将赃款赃物转移到国外,也将难以躲避。”


责任编辑:夏语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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