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9日星期二

黑龙江牡丹江政法委对外地律师实行“三不政策”

信息员孙平报道)2014年 8月18日星期一,本网信息员从李敦勇处了解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给公安与法院下文指示,对外地前往牡丹江代理 案子的律师 ,一律采取:一不接待,二不受理,三不解释的三不政策。严重违反,侵害律师执业权与当事人依法获得救济的权利。


据李敦勇律师说,这个三不政策的文件,有律师在牡丹江从好心的公安人员处亲眼看到。这个文件材料也作为当地执法人员培训的材料。具体发布时间可能是今年初,其讲话被印发成文件在牡丹江各司法机关都有,曾有一个部门工作人员在被律师质问下拿出来给两个律师看过。这个文件就是牡丹江市政法委副书记先说,对外地维权 律师实行三不政策,一不接待,二不受理,三不解释。当地公安和法院都按照这一政策执行。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和阅卷,法官躲着不出来会见,如果守在大门口等着法官,法官竟然不承认是某法官,而且还装聋作哑,否认说在审理某人的案件。最后律师不得不感叹,中国 任何地方都没有无耻到这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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