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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州市增城法院以过失致死亡 罪判处广东佛山市政协委员何某峰有期徒刑1年6个月。起因是其在水库游玩时突然兴起,将一名陌生年轻女子熊抱入水,导致这名女子溺水身亡。
据陆媒报导,何某峰在广东佛山经营房地产生意,已经是两家企业的老总,还是佛山市政协委员。
2013年10月16日,何某峰与朋友一起到增城市百花林水库划水俱乐部游玩。当日下午3时许,何某峰来到水库准备游泳,看到正在水库浮台边游玩的年轻女子君君(化名)。报导称,他当时突然兴起,想要与这名陌生美女开个玩笑,便从后腰抱起君君一起跳入水库中。下水后,君君没有挣扎,从何某手中滑开后不知去向。
何某峰浮上水面后,发现君君很长时间都没有浮上来,他并未想到君君不通水性。待他在水下找到君君时,她已经没有了呼吸,经抢救无效死亡,法医鉴定为溺水死亡。
据报导称,死者君君今年20多岁,还未结婚。何某峰事后向公安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积极与被害人父母商讨赔偿事项,最后支付了500万澳门币,折合约386万元人民币。
他在庭审中表示:〝没想到自己的玩笑竟葬送了一位花季少女。〞最后,何某峰获刑1年6个月,缓刑两年,目前该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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