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澜一户家庭,父亲睡太死,不料压住了仅41天的儿子,儿子不幸死亡 。消息昨日见报后,有网友留言称,如果家长多些育儿常识 和防范意识,悲剧就可避免。近年来,由于新晋爸妈的疏忽,导致新生 儿死亡的事件并不少见。昨日下午,类似悲剧再次上演。在宝安石岩,年轻妈妈躺在床上玩手机,1岁零两个月的女儿偷偷跑到卫生间内玩水,不小心一头栽进水桶内溺亡。
悲剧再现女婴卫生间玩水溺亡
昨日,记者从龙华警方获悉,事发9月15日晚,沉睡中压死婴儿的父亲来自江西井冈山,今年不到30岁,死者系其独子。因属于意外人伦悲剧,警方侦查后确定其无主观恶意,因此未追究其法律责任。“这只是家长监管失职,造成的后果也是由这个家庭共同承担,”警方知情人士称。目前,警方已经与家属进行善后工作。
昨日深圳又添一悲剧。宝安石岩塘头大道 金三角小区12栋308房内,惨剧毫无预兆地上演。据住在楼上的房东陈先生介绍,下午1点45分左右,他看到黄小姐从楼道里冲了出来,双手抱着1岁左右的女孩,一边嚎啕大哭,一边大声呼喊救命。房东见状,连忙将一楼的铁门打开,“当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就看到小女孩浑身湿漉漉的”。
陈先生告诉南都记者,黄小姐抱小孩下来之后,就急忙跑到马路对面的国康门诊部,自己才意识到小孩可能发生溺水事故。“门诊部的医生说太严重了,救不了”,情急之下,黄小姐带着女儿奔往石岩人民医院,经过院方一段时间的抢救,女孩终不治身亡。23岁的黄小姐陷入懊恼与悲伤之中。
在女孩宣告不治身亡后,黄小姐前往殡仪馆,房东陈先生再次回到事发的308房,在这个不到十平米的单间内,住着黄小姐母女。“当时卫生间里有一个蓝色和浅绿色的水桶,高度和小孩的个头差不多,蓝色的水桶里装着半桶水”,1岁多的莹莹便溺亡在这个水桶内。
陈先生称,中午的时候黄小姐带着女儿莹莹午休,她躺在床上玩手机,莹莹便偷偷跑到卫生间内玩水,却不小心一头栽进水桶内,“是过了十分钟左右才发现的,估计也是妈妈没听到小孩哭声”,最终酿成惨剧。
昨日,据警方知情人士透露,母亲黄小姐今年23岁,江西人,溺亡的女婴韦某莹,今年1岁零2个月。经调查,黄小姐在房间玩手机时,其女儿跑进卫生间玩水,掉进水桶溺亡。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
儿童医院接诊儿童意外伤每月百例
据了解,深圳儿童医院接收到的儿童意外伤数量每月在百例左右。每年有多少新生儿因意外死亡,深圳官方并没有统计数据。但从今年深圳媒体的报道来看,婴幼儿因父母疏忽导致的意外死亡事件已有四五起。
今年7月,儿童医院曾经在一周内两度接诊溺死在自家水桶里面的幼童;今年8月,龙华新区有一7个月大的女婴午睡时因当时无人看管,从床上滚落至地面后死亡。
类似事件香港也时有发生。今年1月,香港一名1个月大男婴,凌晨与父亲同睡一床时死亡。香港儿童死亡个案检讨委员会的调查发现,在2008及2009年有6宗婴儿与父母同床睡觉猝死、11宗因遇溺、高处堕下等的儿童致命意外。委员会表示,这些意外,家长应引以为戒。
综观多起婴幼儿意外死亡事件,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在于监护人的疏忽或缺乏必要的育儿知识。专家认为,意外伤害是0至14岁儿童的“第一杀手”,然而这些意外完全可以避免。
专家警告意外伤害是儿童“第一杀手”
深圳儿童医院急诊科相关负责人透露,医院接收到的儿童意外伤数量每个月差不多在百例左右,一般小朋友受到意外伤害的原因有三种,一是环境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例如家长忽视的零碎物品被孩子吞咽;二是监护不得力,比如7月医院曾经在一周内两度接诊溺死在自家水桶里面的幼童;三是10到12岁以下儿童对危险的观察力和判断力还不足,例如各种跌伤和摔伤。
意外伤害是0至14岁儿童的“第一杀手”,常见的伤害种类依次是:跌伤、车辆伤、碰伤、扭伤、刀割伤和烧烫伤。而事实上,这些意外伤害完全可以避免,避免的方式除了对家长进行系统 的教育之外,还需要家长身体力行将这些观念传达给孩子,比如每年都有许多孩子发生高空坠落的问题 ,也许家长跟孩子提示过高空跳下的危险,但是这个的冲击力显然不如“通过一个鸡蛋的坠落,来告诉孩子高空坠落多危险来得有价值”
这位负责人透露,悲剧的发生,通常都是监护人监管不力导致,而父母往往忽视了居家的危险因素。她透露,3岁以下的低龄儿童最好不要离开父母视线,一定要小心看管,避免悲剧的再次发生。
而对于家长在睡梦中压死孩子的惨剧,该院急诊科主治医生宋萍透露,家长最好不要跟婴儿同睡,因为家长如果白天过于疲劳,确实容易出现因为睡得太死而忽略婴儿的情况,建议最好让孩子睡婴儿床,同时在婴儿床周围加上防护栏,让宝宝不能随意移动,避免其他风险。此外,婴儿盖被也有学问,不要让被子盖过口鼻,防止窒息的风险。
来源:南方都市报
本文标签:法律, 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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