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40小时拘留,黄之峰获释。(取自香港独立媒体网)
香港“学民思潮”召集人黄之锋,26日遭到警方逮捕,遭拘留40小时后,晚间无条件释放,香港专上学生联会(学联),于22日发动罢课反中共以及香港专制独裁后,26日学民思潮号召1500名中学生参与 罢课,9月26日晚发起“重夺公民广场”运动,但黄之锋却遭警方逮捕。
协助黄之锋的律师表示,高等法院认为,黄之锋被拘留属违法,为警方刻意拘捕学生领袖阻挠他们参与示威行动,因此高等法院也要求警方考虑释放另外2位被捕学生周永康及岑敖晖,而法官当庭也表示,如果早一点释放黄之锋和其他人,也不会爆发现在这么激烈的冲突。
黄之锋表示,臂和鼻梁有伤痕,被拘捕时遗失了眼镜和鞋,感谢家人以及女友的支持,目前由于过于疲累,暂不接受访问。
来源:自由时报
本文标签:中共, 周永康, 律师, 自由, 自由时报, 香港
via 港学运领袖黄之锋无条件获释 高等法院:被拘属违法(图)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