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到哈尔滨市的一起刑讯逼供案报道,深感震惊。案件报道:哈尔滨某公安机关在对一犯罪嫌疑人进行审讯过程中,为了获取他们想要的口供,对这名犯罪嫌疑人进行刑讯逼供。具体做法是,把犯罪嫌疑人绑在老虎凳上强行往他鼻子里灌芥末油,导致犯罪嫌疑人死亡 。令我触动和震惊的不是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刑讯逼供的手段在做法上的升级,而是让我想起了另外一起刑事案件,方法手段如出一辙。
三年前,我的同事接手了一起黑龙江涉黑刑事案件,后来临时救场需要,我参与 了其中两天辩护的工作。这是一起由乱停车引发的血案。在黑龙江绥化市,有个年轻人办事,顺道临时把车停在了绥化市城市管理局门口,由于挪车过程中有人出言不逊,引发了这个年轻人与城管局城管的纠纷。处理这起纠纷过程中,年轻人认为自己吃了亏,就叫了当地的几个小青年到城管局找平衡。双方很快发生了群殴。在群殴过程中,其中有个小青年,被人高马大的城管局副局长按住了,一顿胖揍,这个小青年名字好像叫沈春雨,被打急了,从口袋里掏出一把水果刀乱刺,刺中副局长的大腿动脉,导致失血性死亡。这个城管局副局长是当地人大主任的儿子。这还了得,社会青年到市城管执法局打架,还打死了副局长,打死了市领导的亲儿子,反了天了!绥化公安机关立即开始大规模的抓人,与此案相关的人员包括家属,被抓几十人,此案被定性为黑社会组织犯罪。肇事者沈春雨也被抓,名字好像是沈春雨,我参与辩护的被告人不是这个青年,且是临时友情客串,对相关人员名称记不清了。
这个案件在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开庭开了五天,我是第四天才正式介入的。当时,法院警察全面戒严,进入审判庭要过层层关卡。法院按照最高级别的规格、最要严格的要求来审理此案,副院长亲自做审判长。审理的过程中,每个被告人背后都站着法警,对于被告人的一举一动要求很严。但是,我看到被告人沈春雨竟然在法庭上不坐在椅子上,而是蹲在椅子上,这种举止在法庭上是应该严厉禁止的,法庭竟然没有制止他。事后,我感到很奇怪,也没有多问。由于,我是后介入此案的,需要在庭审间隙熟悉案情,指导被告人庭审应对。于是,就申请法庭允许我在审讯间隙会见我的当事人。法官通情达理,特别批准我到审判大楼地下一层(好像是个大车库或者地下室)会见被告人。当时很多被告人都羁押在哪里,警察更多。我只能把被告人叫到一个稍微安静的角落里和他做简单交流 。当时听到旁边的法警说:沈春雨这小子吐得厉害,可能灌芥末油灌坏肺了,活不久。这引起了我的关注,在法庭上,我特别注意了一下这个沈春雨,他就在距离我十几米的位置,从外表看还算清爽,从头至尾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是个活蹦乱跳的小混混。
开完庭后过了一个星期,全程负责此案的同事告诉我:沈春雨死了。他不是被刑讯逼供死的,他被抓以后主动供述了犯罪事实,警察还是对他进行了拷打,并强行给他灌芥末油,芥末油灌倒肺里造成肺功能衰竭死亡的,这不是刑讯逼供,是故意杀人。家属闻讯到司法机关去闹,好像又有家属被抓了,之后,就没有消息了。这个案件,我只参加了两天庭审,后面发生的很多事都没有跟踪,但是,每当想起这件事都心有余悸。
现在看到这则新闻,往事又浮上来。看来,在黑龙江,公安机关给犯罪嫌疑人灌芥末油不是一例,这种做法会不会是公安局惯用的审讯手段,这太可怕啦。如果有负责任的司法机关对此案感兴趣,不要来找我,请到绥化中级人民法院或者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直接调取案卷材料,一查就清楚了。
本文标签:公安局, 刑讯逼供, 城管, 城管执法, 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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