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访民唐慧的未成年女儿2006年被轮奸及被迫卖淫案的两名主犯周军辉、秦星的死刑判决被中国 最高法院驳回。高院日前对两人改判无期徒刑。(网络图片 )
湖南永州访民唐慧的未成年女儿2006年被轮奸及被迫卖淫案的两名主犯周军辉、秦星的死刑判决被中国最高法院驳回。湖南高院日前对两人改判无期徒刑。
据中国多家媒体的综合报道,湖南永州居民唐慧11岁的女儿乐乐在2006年10月初到12月底的3个月内,被周军辉、秦星等人拐骗、轮奸、强迫卖淫,后被亲属找到,带离卖淫场所。2008年,湖南永州中级法院一审宣判周军辉、秦星死刑,其余五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15年。2012年,湖南省高级法院二审驳回被告的上诉,维持死刑判决。
同年,唐慧因在湖南法院办公楼滞留15天要求判处7名被告人死刑,被判劳动教养一年半,后在社会舆论压力下该劳教决定撤销。唐慧随后将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告上法院,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并道歉,唐慧一审败诉,法院二审判唐慧胜诉,但拒绝了其要求劳教委书面道歉的要求。她的遭遇令女儿的案件引起更大关注。
今年7月,中国最高法院没有核准周军辉、秦星两人的死刑判决,发回湖南重审。“湖南法院网”9月5号宣布,湖南省高院当天对周军辉、秦星强迫卖淫、强奸、组织卖淫二审重审案进行公开宣判:周军辉犯强迫卖淫罪、强奸罪,执行无期徒刑,剥夺 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万元。秦星犯强迫卖淫罪、组织卖淫罪,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万元,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唐慧的女儿心灵上、身体上,唐慧全家都受到了严重的损害,谁来赔偿她?摧残幼童,应该罪上加罪。中共当局对妇女儿童的保护是非常糟糕的。”
唐慧的声明表示对湖南法院终审判决结果“不满意”,并指出“我的上访 都是为了推进这个案子早日公正处理。案子开始公安只是侦查容留卖淫的轻罪,最初也不追究周军辉强奸罪,到如今强迫卖淫罪成立、强奸罪成立,加上死刑复核,这个过程拖了八年。中间我被劳教,起诉劳教委的败诉,都可以看到,一个普通百姓,要想在案件中看到公平正义 ,是何其之难。”
(有删节)
来源: 自由亚洲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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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 唐慧女儿案两主犯二审改判无期徒刑(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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