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10月3日披露,9月16日下午,重庆沙坪坝区法院对修炼法轮功的民营企业家刘道权进行第3次非法庭审,非法判他8年。现在刘道权家属准备上诉。
今年44岁的法轮功 学员刘道权1998年他和几个同学合伙创办了“重庆思凯模具有限公司”,成为第一负责人。
修炼法轮大法后,刘道权按照“真善忍”做事,靠诚信与一些中外大型合资企业合作,制造汽配、摩配等部件,深受合作方信赖,从几名员工发展到今天的百多人的中型企业,短短几年间,上交逾亿元的税款,并为社会解决就业人员。他对员工关心帮助,也很受几名股东的尊重。
2013年4月9日下午,刘道权在沙坪坝兰溪谷地小区发放法轮功真相材料时,被沙坪坝区公安分局国保支队长李德明等人非法抓捕,之后被非法抄家。5月份,家人收到沙坪坝区检察院对刘道权的非法逮捕令。家属请了两名北京律师。通过律师 和家人的努力,现检察院已撤诉,但国保支队的李德明却迟迟不放人。
2013年11月6日和15日,沙坪坝区法院两次对刘道权非法开庭,家属从北京请两位律师为他做无罪辩护。在第二次非法庭审过程中,法官刘琪、谢传江,只准公诉人王光明发言,而当律师发言时,法官就多次阻止,甚至要将律师驱赶出场。律师指出法官的行为是违法犯罪,并警告若法官驱赶他们,他们将立即状告。法官最后只好让律师把辩护词讲完。
当局一直不肯放人,在将近一年后又第3次开庭,判刘道权8年刑期,现在家属准备上诉。
希望之师国际广播电台 宇明 报导
原文链接:重庆民营企业家刘道权被非法判八年 - 希望之声广播网新闻
本文标签:北京律师, 国保, 律师, 法轮功, 法轮大法, 真相
via 重庆民营企业家刘道权被非法判八年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