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村民张志良称,其家里有一张1946年由新四军开出的借条,显示其祖父曾借给新四军3万银元。后因被划为地主,其祖父将借据藏于墙缝,1989年 被其父发现。张志良的父亲曾找当地政府兑换,“给几百元,没同意”。
据大陆媒体报导,张志良提供的借粮款收据是一张黄色老宣纸,上面写着:今承湘店乡(后更名南向店乡)保庄张炎山先生借给本军现金三万元,特给此据为凭。署名为新四军第五师野战军政治部军令部江克成,并盖有江克成红色私章。借款日期是中华民国三十五年六月四日(1946年6月4日)。
借条的右端印有“争取和平,建立自由民主富强统一的新中国 ”,左端附注注明,在今后政府征收田赋时,所借粮款可凭此据抵消,未抵消完的剩余数额政治部保证偿还。
出借人张炎山是张志良的祖父,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南向店乡人。张志良说,祖父曾经在乡里经营中药店铺,家境富裕。“我没见过爷爷,听老一辈人说那时候他是乡里的首富。”
1950年左右,各地迎来了兑换借据的高峰期。张志良称,那时候祖父被划为地主,于是将借据藏在了墙缝里。
1989年,张志良的父亲张富友在拆建旧屋时发现土墙缝里有一个红布包裹,里面正是新四军的老借条。之后,张富友曾找当地政府兑换,“就给几百元,我父亲没同意,又拿回来了”。张富友于1993年去世。张志良说:“父亲的遗愿就是让我把爷爷的借据兑换过来。”
2005年至今,张志良多次向光山县政府反映借条一事并要求兑现。当地政府在调查后仍未实施兑换。
陆媒记者致电光山县原财政局办公室主任杜某。其声称,2012年7月底,县政府曾组织调查,由公安局鉴定借据真假,人民银行鉴定币种是银元还是借粮券,民政部门出具相关文件,最后由财政局根据相关政策进行兑现。一个月后他离开,此调查也交由他人,他也不清楚后来的情况。
据接近当初参与 调查的人士透露,当时中国人民银行光山县支行鉴定货币为银元。张志良的家属表示,2013年5月曾在信访局看见过该调查报告,但对方不让翻看和拍照,只告诉他们很快会兑换,但至今却仍未有回应。
记者致电光山县财政局办公室副主任,其声称,此事大概一星期内会有结果。
责任编辑:徐亦扬
来源:大纪元
本文标签:中华民国, 公安局, 大纪元, 政局, 政府, 政治, 民主, 自由, 自由民主, 高峰
via 新四军借3万元 豫村民要求还钱多年无果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