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依法治国”,就是有口无心止于说唱。“依法治国”的陈词滥调在荒庙里说唱得年深岁久,迄今说唱了出了什么呢?说唱出了仗权逞凶的两脚兽们杀人、整人、抢人竟一概无需承担法律 责任,说唱出了伸手不见五指,说唱出了冤民张袂成阴,说唱出了楚囚相对,说唱出了国已不国……
所谓“依法治国”,就是守其一点不及其余。对“法治国家”的苦难百姓而言,白纸黑字、林林总总的法律条文,通常只是摆设,只是“纸上的权利”,许多时候就连生命安全、私有物权、法定自由都缺乏起码的保障。整个“法治国家”实则只剩一条必依的王法,那就是“坚持党的领导”。
所谓“依法治国”,就是旁若无人我行我素。制定规则的目的,本该是供大家共同去遵守。而“法治国家”制定规则、执行规则的那些人,却是自己首先就不愿意去遵守规则,而且总在没完没了地践踏规则,破坏规则。当法律对其有利时,也讲法律;法律对其不利,就转而讲政治讲强权……
所谓“依法治国”,就是公然实行匪治兽治。百姓不论是亲人被杀,还是家园被抢,哪怕逐级上告到了“天子脚下”,也讨不到一个起码的公道。“法治”至此,所能看到的是井冈山的作派,看不到半点法治的真髓。这么多年来,法治的阳光何在?长夜漫漫,荒野上尽见匪性和兽性的挥洒。
所谓“依法治国”,就是独断专行群体灭绝。宪法赋予国人言论自由、结社自由、信仰自由 ……可“法治国家”的“执法者”们,每天都在凌驾于宪法之上。想要享有某些法定自由的国人,要么被党国弄得家破人亡,要么被打进了黑牢 ,要么逃亡海外 ……宪法的尊严在党国究竟体现在哪里?
所谓“依法治国”,就是暴戾恣睢刳胎焚夭。十几亿人的党国,存在某些观念上的碰撞,这本该成为常态,而且也为国家的根本大法所允许。可“法治国家”给予持不同政见者的,是什么呢?是要么杀其独子,要么断其肋骨,要么予以砍杀,要么百般构陷……人性 都不讲了,怎会去讲法治?
所谓“依法治国”,就是夺人性命栽赃陷害。“法治国家”为打压异议令人发指到了何等境地,这在全球有目共睹。李旺阳、曹顺利、薛福顺、廖梦君等人的惨烈遇害,承载的不但是一个时代的极度黑暗,承载的也是法治之耻、国家之耻和民族之耻……连小孩都构陷的魔窟有何脸面谈法治?
所谓“依法治国”,就是以渴服马变相杀人。法律赋予每个公民以生存权,圣上说要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宰相说要确保人民群众有饭吃……可总在说唱“依法治国”的党国,却年年在给司法掌嘴,给圣上掌嘴,给宰相掌嘴……不法势力不但敢杀你的孩子,还敢敲掉你的饭碗 。
所谓“依法治国”,就是尸位素餐束手坐视。贪腐、淫乱、杀人、整人、抢人等等,在“法治国家”俨然成了某些“公仆”罪恶人生中的主旋律。“公仆”济济,对百姓而言真在管事的有几人?在凡事习惯于交给警察、武警、城管、五毛去打理的年月,法律条文中也好像早就没有了渎职罪。
所谓“依法治国”,就是信手拈来鸿鳦满纸。真意义上的法治,本该法出一门,本该就得像是宋时官铸的铜钱一样,版版须是六十四,不得有随意的增减。可“法治国家”的“依法治国”是什么呢?是面团,是橡皮筋,是胡辣汤……一回回恶法的悍然出台饱受争议,也鲜明地佐证了这一点。
……
无需再一一例举下去了,再例举下去,只怕顽石闻及“依法治国”,也得怆然泪下。在过去的岁月里,国已不国的亡国奴们,已真确地见识了所谓的“依法治国”,究竟是一种怎样的货色。而今荒庙之内老调重弹,再次强调要“依法治国”。再三的强调,恰恰印证的难道不正是一再的失落?
仍然是这样的一种体制框架,仍然是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和不干一个样,仍然是缺失有效的权力制衡与监督,我不知道庙堂之上究竟能拿什么去“依法治国”。光拿嘴皮子去“依法治国”吗?“依法治国”毕竟不是唱大戏,止于说唱的“依法治国”,对苦难的百姓而言没有任何实际的意义。
只要是魂魄还落在井冈山上,一党制下就只会有无耻公权对法治精神的无尽践踏,而绝不会有什么真意义上的“依法治国”。好在权力会敷衍你,而历史 前行的轨迹并不会敷衍你。总有一天,某些罪大恶极“公仆”和“执法者”会受到该有的审判。那就是拨云见日,那就是真正的依法治国。
来源: 廖祖笙
本文标签:五毛, 依法治国, 信仰自由, 党, 城管, 宪法, 政治, 李旺阳, 法律, 法治, 看中国, 自由, 言论自由, 警察
via 廖祖笙:所谓“依法治国”(图)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