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网络上突然爆出在2008年汶川地震中英勇救人而被评为“抗震救灾英雄少年”的雷楚年,今时今日却因涉嫌诈骗、伪造国家机关以及公司印章等罪而被判刑的消息。无独有偶,同是在汶川地震 中英勇救人,且被称为“最牛志愿者”,被官方冠以“中国 十大杰出志愿者”称号的陈岩,也于2013年6月因犯诈骗罪而被逮捕。
若说这二人凭藉“三寸不烂之舌”来骗取钱财的犯罪手法略显隐晦,那么下面这位利用职务之便、谋求私利的“模范”,其手法便可称得上是直截了当、明目张胆。安徽省六安市护士何涛,头顶“人大代表”、“孝老爱亲”道德模范的高帽,却终因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那些曾经所获的荣誉称号也被相继撤销。
曾经不顾自身安危、勇闯震区、救人于危难的“英雄”,曾经放下城市的繁华、甘愿到农村去守护瘫痪的丈夫、嗷嗷待哺的孩子,照顾不能自理的婆婆、体弱多病的公公的女“模范”,为何会在短短几年的光景中堕落成道德尽失、甚至连法律的底线都敢去触碰的罪犯?为何在救人时能够忘却生死、在逆境中也不曾言弃的勇者却成了经不住金钱诱惑而走上行骗之路的莽夫?如果说,当初令人钦佩的行为不过是“人的本性”使然,那么又究是怎样的一种强大力量与难以遏制的因素在瞬时之间导致了这些人本性的迷失?
网上有一些文章 将这类悲剧的发生归因于“荣誉”二字,认为“荣誉加身,英雄人物容易被娇惯,甚至尝到名誉变现的甜头”。从某种角度来说,刻意夸大人出于本能而为的举止时,的确容易使其产生骄傲、自满的情绪以及逐渐形成自视甚高的错觉。因此,不应给他们冠以特殊头衔或赋予太高荣誉的说法是合乎道理的。然而在此,我们不妨深究一下,这句人人都可察觉和体悟的道理为何仍然没能阻止与之违背的事实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诸多的荣誉就这样顺理成章、甚至是大张旗鼓的被官方授予下去,难道他们在大肆褒奖的同时未曾考虑由此带来的弊端?若是深谙其中的道理,却又为何执意而为?
显然,这与习惯通过“加冕”来彰显自身权威与功德的官方政府一直以来崇尚粉饰太平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百姓安居乐业、社会和谐 太平,这是当权者始终在竭尽全力摆拍的政绩pose。而“英雄”辈出、“模范”尽显,则更是执政者能够用来烘托、炫耀自身教化能力的人造依据。表彰他们,其实是为了表彰自己。于是,那些滥施的荣誉,甚至很有可能是极为片面的、与事实不符的头衔或名目,也就这样无所顾忌的被授予冠之。既然醉翁之意不在酒,又如何顾得上深究荣誉加身之人是否名副其实、实至名归?又如何能细细考量出于本性而为的善举是否会因为刻意、甚至过度褒奖而失去了原有的价值与真谛?
我们似乎都认可,对善行、善心的褒奖从来都不该有所保留。只是我们在进行褒奖的同时,更应该注重用实际的言行与彰显的品德来启发他人的善念。该给予褒奖的并非是某个案例中充当某个角色的个人,而是基于某种道德标准之上、出于人性 本能、善心萌发的正义 之举。而在中共官方刻意打造的扭曲价值中,政府对传统 道德精髓的体现始终是漠视、麻木,甚至是禁锢、打压的,而对红朝时势下偶尔出现的“英雄”、“模范”却极尽所能的大肆褒奖,甚至给予物质、利益上的优待。
从源自“汶川地震”的两位英雄人物在实施诈骗的过程中无不提到“自己有关系”的细节中,我们便可发现,“名誉变现”不过是从腐败的体制中衍生出的另一种荒诞模式而已。假如是以实业为生的生意人,极佳的口碑和名誉或许尚能被视为是一剂维持长远发展的良药。然而,若非涉及经济利益的买卖生意,名誉便实是一种不能拿来当饭吃的精神财富。令人不耻的是,在当下扭曲的环境中,奇葩之举总能赫然出现,中共加冕的英雄人物竟然能想到用名誉来赚钱,将道德明码标价、进行买卖。人们对此匪夷所思的同时,或许更应深思,到底是谁在对这些自恃能走关系的英雄模范言传身教?到底又是谁在用物质化的褒奖暗示他们,原来名誉还有另一层如此实惠的内涵?
那个利用护士之职买卖国家证件的好妻子、好媳妇就更无所谓 是不是“名誉变现”了,她的渎职行为本身就在告诉我们,即便再高尚的情操与人品,也会在“以权谋私”的常态与惯例中被熏染的污秽不堪。而令人扼腕的是,在时时处处都讲实权的“官本位”社会,只有虚衔与华而不实的名誉,根本就不能给那些英雄、模范们带来真正得以依赖的关系,以及长期、无限提供的物质实惠。没有根深蒂固的背景,那句脱口而出的“有关系”便成了行骗、犯罪的证据。因此,在政府高调打击犯罪份子的声势下,他们将会重新被“加冕”为无私执法下的“犯罪典型”,继续充当执政者彰显政绩、粉饰太平的工具而已。
责任编辑:尚一
来源: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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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 颜丹:中共“英雄”“模范”被加冕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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